滄海而立 作品

1078 尋求公平

租房戶一聽激動了,“省城的這些政策是有,也很好,可我申請的時候,人家一問我戶口在哪兒,我說樺原市,直接就被告之不是省城西江市戶口的人,享受不了…我其實就算一個農民工罷了。我租房住,簽定了十幾年的協議,你要讓我搬遷,反正我交的那錢,不管你把我搬遷到哪兒,只要能讓我不再出房租,能享受省城居民的待遇,醫療方面就不用說了,起碼孩子能就近入學,住的條件能比現在好一點,搬遷給我們帶來的生活困難能給予一定補償,我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外來務工人員,還真是多,而且沒有統一的政策解決,這倒真是一個問題,曾省長對此倒是直接作了回答,“對於外來務工人員,只要暫住一定時期以上的,省政府肯定會納入市民待遇範疇,這個時間不會超過一年,這一點我可以向全省進三江省城務工的人員作出保證。但是,你能告訴我一下,給你生活帶來困難的補償標準是什麼,數額又是多少。”

“這個…其他搬遷的城裡人一人補助的3萬,我也應該享受吧,一家4口,這方面的補償也得12萬。”

曾省長有些搖頭了,“按說你提的補償有道理,可按城裡人的標準補償,估計暫時缺乏依據,這樣說你不一定懂。那我換一個說法,就是你租住的這套房子,房東已經拿了補償款,而且他家原來是5口人,拿了人頭補助費的15萬了,如果加上你這12萬,就相當於這套房子有9個人拿了27萬,試想一下,這樣重複性補償合不合理。如果這套房是反覆轉租,是不是涉及的人會更多,引來的補償費用更大?”

“那我可不管。”

租房者只一味的要錢。

曾省長也不動氣,耐心的道:“房屋拆遷補償費用是由承建商出的,有一句話叫道:羊毛出在羊身上。不知大家對這話如何理解,反正我的理解是開發商如果開發下來賺不到錢,他們是不會幹的,毫不客氣的說,無奸不商這話不假。如果你這一戶的不合理要求得到了滿足,其他拆遷戶會怎麼想?他們又會怎麼做?這拆遷還有沒有完?”

他略作了一下停留,繼續道:“政府在這方面的設想,一方面是要讓大家住上房子,生活有保障。另一方面,是要把城市建設和管理得更加美麗、更加規範。與此同時,政府也會配套相關資金用於改善大家的生存環境,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可是,政府的錢不會太多,而且全是財政資金,那是納稅人的錢,如果我們不按政策依據隨意給這個多給一點,給哪個多補償一點,這不但不符合規則,其他拆遷戶也不會同意,我們廣大的納稅人,也就是社會民眾也不會答應。總之一句話,拆遷得按規矩辦,對於確有困難的,政府會從其他方面給予關懷與幫助,而絕對不會因為有一兩個人硬扛著不搬,就重新採用一套政策,那對於幾萬搬遷居民來講,那才叫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