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麒麟 作品

第三百一十章:老古板最壞事


  鎮南王的案子,之所以被朝野上下關注,就是因為這件案子的結果,關乎著朝堂之後的博弈。

  因此,這件案子的審結,並不是今天朝會的結束,相反,正是朝堂風波的開始。

  首先出面的,是左都御史陳鎰,這位總憲大人絲毫都不客氣,上來矛頭就對準了寧陽侯三人組。

  “陛下,臣彈劾寧陽侯陳懋,左副都御使羅通,大理寺卿薛瑄三人,罪狀有三。”

  “其一,斷案不明,翫忽職守,偏私偏信,致區區疑案,驚擾聖聽,驚動宗室請願伸冤,令朝堂不寧。”

  “其二,陛下御審之時,陳懋和羅通二人,屢屢阻撓,巧言詭辯,欲掩蓋罪狀,此非持公心,實為私計而亂朝堂也。”

  “其三……”

  到底是都察院的主官,短短的時間之內,就歷數了寧陽侯等人的三條罪狀。

  這次的朝爭,一出手便是七卿級別的大臣,在場的其他人,自然更是支稜著耳朵,仔細的聽著。

  只見陳總憲環顧一週,最終目光落在沉默許久的薛瑄身上,冷聲開口道。

  “其三,圖謀不軌,誹謗天子,以迎回上皇為名,借鎮南王一案,含沙射影,離間天家親情,裹挾天子,妄測上意,欲損陛下聖德,犯大不敬之罪!”

  “臣請陛下罷去羅通及薛瑄官職,一併削去陳懋寧陽侯爵位,下三司嚴審。”

  果然不愧是總憲大人,出口便是石破天驚。

  前兩條都是小打小鬧,唯獨這第三條,既誅心也誅身。

  大不敬可是十惡之罪,丹書鐵券都不管用的罪名之一!

  一言出,朝堂皆驚。

  過了好一會,右副都御史蕭維禎才站了出來,開口道。

  “總憲大人言重了,此案雖然斷案有誤,但是陳侯,羅御史幾位大人,也最多不過是失察之罪。”

  “何況,我朝律法對大不敬之罪,自有解釋,陳侯等人並未觸犯,力主迎回上皇,亦是為朝廷計,總憲大人何以如此?”

  這話倒也不錯。

  雖然很多戲本子裡把大不敬掛在嘴邊,彷彿頂撞皇帝一句就是大不敬之罪。

  但是實際上,律法所規定的大不敬之罪,是一種僭越之罪,譬如擅自使用御物,偽造天子寶璽,配置御藥御膳時犯禁等等比較嚴重的罪行,才算是真正的大不敬。

  所以蕭維禎說陳鎰誇大其詞,也是有道理的。

  然而陳總憲沉浮多年,謀定而動,豈會被人區區一句話噎住,他老人家壓根就不理他,繼續對著天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