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何以甚 作品

第一百四十八章 我若為軍

   羅存勇果然存勇,竟要杖武安侯之臀!

   古之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作為法家正刑,延續了漫長的歲月。

   在國家體制大興之後,法家大革,衍生出了「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體系,為天下各國廣泛認可。

   杖刑是較為常見的刑罰。在軍中更是普遍。

   按照大齊軍律,行刑之杖分為「誡」、「懲」、「刑」三種。均長六尺,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圍八分半。

   三種軍杖的不同,完全體現在杖身的陣紋上。其中誡杖最輕,杖身只加附重量。

   懲杖次之,杖身在重量之外,加附體魄之痛。刑杖最重,兼具肉身和神魂的鞭撻。

   姜望失期非止一日,且在客觀的迷界位移之外,還有主觀的逐殺魚廣淵。雖是威震迷界的壯舉,卻也無可辯駁地觸犯了軍紀。

   不說是視軍令如兒戲,也是將之完全拋在了腦後。一般來說,杖刑是打背、臀、腿。

   其中打臀是最輕的,不易出事。杖擊腿部,容易致殘。杖擊背脊,死人也是常事。羅存勇握在手裡的是誡杖,要打的部位是臀部,應該說是最輕的杖責了,去衣受杖也是常例,

   但問題在於,今日之姜望,是何等身份?亮臀而杖,辱大於刑!

   故是羅存勇此言一出,方元猷直接拔刀便斬!所謂主辱臣死。

   若有辱武安侯者,他這個武安侯親衛統領,不能殺之便該自殺!

   不過話說回來。羅存勇既然能當上旗卒,成為軍中備受尊敬的二佬成員,還能代表祁笑的意志,來丁卯第一浮島執行軍法,自也有他的勇氣和擔當。

   面對方元猷這暴起發難的一刀,他雙持軍杖,立在武安侯身後,竟不閃不避,也不發一聲。

   鐺!

   方元猷的軍刀,在羅存勇的脖頸前被截住。

   姜望赤裸上身,一手捏住了刀鋒,怒聲如雷:「軍法大事,豈容你兒戲?」他的五官向來是偏清秀溫和的,總讓很多人覺得,不夠威嚴。

   但赤裸上身的他,氣質竟然完全不同。他並沒有那種格外壯碩的肌肉,但裸身的每一個細節,都淬鍊以血火,斧鑿以兵戎。

   那些線條如刀鋒,似劍痕。

   那種撲面而來的力量感,高山雄嶽般的壓迫感,懾得在場無人能言。

   丁卯第一浮島駐將匡惠平,坐在原位,雙手用力按膝,卻也怎麼都按不住顫個不停的膝蓋骨。

   誰說武安侯失之溫和?威起來要嚇死人!

   他真的很想站起來「我來說兩句」,緩和一下緊張的局勢,但也真的開不了口,不敢開口!

   但聽得姜望繼續道:「今日刑不上我姜望,來日我姜望治軍,何以刑他人?軍法若為我姜望而易,何言鐵鑄?何言如山?何同虛設?!」

   武安侯隨手一甩,將方元猷連人帶刀,甩出帳外:「滾出去守門!不許再進來!」

   又拍了拍羅存勇的肩膀:「杖背可以,杖臀也可以,軍律所在,杖頭都行!你儘管施為,這是你的本分。不必擔心任何問題,天下之法,豈責循律之人?」

   說罷就轉過身去,隨手抓來一張條凳,整個人趴在了條凳上:「來打!」

   羅存勇向有勇名,不然也不會莽到做這個請侯爺亮臀的人。但此刻手持誡杖,手卻不穩,而心跳如鼓!

   姜望赤裸上身,趴在條凳上,悶聲道:「不至於還要本侯脫褲子吧?」

   羅存勇嚇了一跳,誡杖都險些扔到地上,七手八腳地抓住了,慌張搖頭:「不用不用不用!君侯貴極,不必去衣!」

   姜望於是輕喝一聲:「來打!一棍也不許少了!」

   此刻帳中眾將注目。

   羅存勇「啊」地一聲大喊,誡杖重重砸下!嘭!嘭!嘭!

   「一!」、「二!」、"三!".....羅存勇幾乎是嘶吼著在計數。

   帳中的一眾將領,全都屏住了呼吸。

   裸身受刑是一件具備侮辱性質的事情,尤其對貴族來說是如此。如當初姜無棄跪在紫極殿外裸身銜玉。

   如莊國國相杜如晦,在玉京山裸身受笞。

   今日武安侯赤身趴在條凳上,背、臀、腿,皆受杖。多少算得上大失顏面的一件事。然而帥帳中坐著的諸將一個個默默地站了起來,半跪於地,行以軍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