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風清 作品

第162章 第一章

 趙女士沒生在一個好時代,但凡她晚生三十年,這輩子就算不能大富大貴,也能衣食不愁。可惜就可惜在,她早生了三十年。

 出生於一十世紀六十年代的趙女士從出生運氣就很不好,她誕生的時代、村落、乃至於家庭都信奉‘帶把’的才是自家人,女孩子是給別人家養的,遲早要嫁人,也遲早是潑出去的水。

 ‘小水窪’原名叫盼娣,前面還有三個姐姐,招娣、來娣什麼的,不過不重要,她出生時,前面三個姐姐都被送人了。一來家庭貧困養不起,一來反正是個女娃,總之她沒見過她的姐姐。

 盼娣沒有被送人不是家裡富裕了,而是她母親生她時大出血,人沒了,村子周圍有嚼舌根的人說她命硬,克親人。親人送不出去,就只能當貓貓狗狗的養。

 大約真的是命硬,不管怎麼養盼娣都活下來了。活到不過四歲,全家死絕,村子裡的人都躲著這個命硬的小姑娘走。算是被迫成為獨狼的盼娣遇到了命中的第一位貴人,在特殊年代住在牛棚裡的資本家的小妾。

 必須要說明的是,資本家本人並非無辜被冤枉,老頭確實有點問題,政治傾向不明。但老先生非常精明,眼瞅著時局不對,本來準備要跑,可惜沒跑掉,就迅速轉移資產,找了關係躲進交通閉塞的小村子裡先蟄伏一段時間以待時機。

 老頭來的村落就是盼娣的村落,這村子落後的程度,一直到九十年代村裡都沒通上電。

 老先生並非盼娣的貴人,她真正的貴人是同樣沒跑掉,也是想要賭一把的趙媽媽。

 趙媽媽的人生可就精彩了,出生民國,幼年被賣進八大胡同,憑藉一把好嗓子被‘媽媽’養到十一歲,高價開|苞有了恩客。因時局混亂輾轉多地最後在十里洋場落腳,也成了一位‘媽媽’,業內說起這位趙媽媽可是要翹起大拇指的。

 後來還是時局混亂,這片大地上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日子過不下去了,趙媽媽就想著要不從良吧。恰好碰上一位大商人要給自家女兒請個‘嬤嬤’,趙媽媽就改頭換面又回了四九城,再度成為‘趙媽媽’。

 趙媽媽是如何憑藉殘存的風韻伏小做低當上主人家院子裡的趙媽媽,這事兒就不重要了,總之徐娘半老,風韻猶存,故事多得是。

 再後來時局再度混亂,老爺子瞅著風向不對要跑。跑之前給家裡各位都安排了去處。趙媽媽本該去港島養老,哪知這一家都沒跑掉。老爺子為了坐實自己被打落深淵的名頭,除了長子他費盡心思送出去了,其他人壓根就沒管,頗有些大廈將傾讓眾人自謀生路的涼薄。

 趙媽媽這一生都在研究男人的心思,她很確定老頭這破船至少還有三千釘,與其她自己跑,不如跟著老頭子,日子就算過得清苦些總歸性命無憂。自戰火裡走出來的人,只要能活,日子總有辦法過下去。

 性命不止無憂還憑藉‘我這輩子就跟定了老爺’的情意,趙媽媽成了老頭明面上的妻子,跟他一起去了小鄉村。

 小鄉村的日子過得可一點都不清苦,住在牛棚看似是很糟糕,可他們也就在剛落腳時住了兩個月牛棚,等審查對他們的監管放鬆,他們很快就搬進了盼娣家。這其中有多少官商勾結也不是很重要,總歸趙媽媽多了個小丫鬟,盼娣。

 順便一說,盼娣家的房子在她爸沒死時是她家的,她爸一死,堂叔說家裡沒人了,她後媽也生了個女孩子,孩子被送走,後媽被趕走,房子就歸了堂叔。盼娣大了,送走也沒人要,就去牛棚混日子,牛棚被佔,她也沒資格反對,就像她沒資格反對她被資本家領養一樣。

 哦,對了,那時候沒有領養,叫認乾親。

 這認了乾親,女兒的房子不就是爹媽的房子。房子有了,女兒也有了,趙媽媽的生活就又好起來了,家裡家外的有個小丫鬟服侍,挺好。

 好日子一長,趙媽媽就覺得這日子有點無聊,剛巧手邊有個小丫鬟,不如就當貓狗養養,養好了,未來未嘗不能給她送葬。四時八節的,好歹有人燒個紙不是,不然她去了地下,誰還惦記要給她點錢花呢。趙媽媽早年就傷了身子,一直也無兒無女,不過她‘兒女’也挺多,一直也沒在意過這些。

 招娣七歲那一年改名為哲秀,跟趙媽媽姓,當小子養,未來是要招贅的,這不得給趙媽媽留份香火麼。老爺子可看不上鄉下的野草,想進他們家族譜,怕小丫頭沒那麼大福氣。

 小丫頭既然是當小子養得,趙媽媽就不可能用教女兒的方式教她。這要撐門立戶的女人和要依靠男人活著的女人可不一樣。

 趙媽媽養女兒跟養兒子有什麼不同也不用詳解,總歸有一條是一樣的,棍棒底下出孝子。犯錯就打,打到筋骨都軟了,也就能把人訓成狗,讓她往東不敢往西。

 不巧,趙哲秀是跟著野狗混大的,那年代鄉親們自己都吃不起飯哪來的善心給她吃的,想填飽肚子,就得去爭去搶,去山林裡找條活路。她要是再長十歲真能成頭狼,可她現在十歲都沒到,就是一條狗。

 最初幼犬給老爺子磕頭叫爹,也是衝著能有條活路,誰管什麼爹是誰,有口吃的誰都是爹。

 爹都不管她,娘要管。還得站有站樣、坐有坐樣的管,最煩人的還是非得讓她認什麼字。有功夫折騰那些,她不如去倉房偷點吃的。

 當孃的訓兒子,照死裡打,皮開肉綻都是小事。趙媽媽手上有數,這點傷,死不了人。趙哲秀心裡沒數啊,聖人言倉廩實而知禮節的意思是,不能指望一個自小滿腦子都是這麼餵飽肚子的獸類,懂得什麼叫讀書才能出人頭地。

 趙哲秀極其厭學,打到死都沒想過要學習。當媽的被兒子大半夜的還能拖著半死不活的身體,從屋內爬出去偷吃的,也要放棄了,養不熟的狗,養了也是浪費時間。

 此時,趙哲秀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第一個貴人,她爹。

 老爺子起初只是冷眼旁觀那娘倆鬧,當個樂子看,鄉下的日子那麼無聊,有點樂子也不錯。可這娘倆折騰了小半年,當娘扒了兒子滿口的牙,撕下她大腿內側的兩塊肉,小丫頭十根指甲都換過一輪了也沒學會一個乖,反倒眼底的戾氣愈發陰沉,當爹的覺得有點意思了。

 這條狗要是養好了,能見血吃肉的。

 老爺子接過了老太太的棍棒,大資本家很會調|教人,知道什麼叫攻心為上。

 既然打死都不學那就交換吧,你學會十個字我給你一把黃豆,學不學?

 趙哲秀的生存智慧還是有的,“一把黃豆是多少?”

 老爺子笑眯眯的從碟子裡抓了一把,送過去,“這麼多。”

 那麼多是多少?不知道。趙哲秀不會數數,看著好像挺多,幹了!

 為了一把黃豆野狗成了人,符合當娘說希望的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了,吃得好了,黃豆管飽,偶爾還有地瓜和麥餅,骷髏頭有了人樣,當爹的發現,小丫頭眉宇間有點顏色啊。

 秉持著廢物利用的想法,老爺子讓老太太也別放棄,丫頭就是丫頭教成小子多浪費,女人該會的,你還是得教。

 只要有吃的,不管是女人會什麼還是男人會什麼,趙哲秀都學得會。

 已然成人的趙哲秀十五歲了,老爺子眼瞅著時局愈發不好,決定找找關係,給老朋友送份大禮,好疏通疏通,看能不能讓他出國。

 十五歲的趙哲秀就這麼成了趙永熙,認了另一個爹,當週圍鄰居眼中戰友家貧養不起的女兒。

 還是那句話,倉廩實而知禮節,貞潔這玩意兒在一碗豬肉燉粉條面前,什麼都不算。

 十五歲的趙哲秀第一次能吃肉吃到膩,十五歲的趙永熙,首次穿上裙子。

 這個家裡,她有個大她兩個月的侄女,沒辦法當爹的都要七十了,認的女兒就算只有十五歲,面對乾哥哥的女兒也得叫侄女。

 侄女是個大大咧咧的假小子,家裡寵著,她覺得女孩子們矯情,尤其看不慣姑姑軟軟弱弱的跟著小白花一樣,成天帶著姑姑出去活動,指著能把她性子掰過來。不然在家說話稍微大聲點,這個姑姑好似都能被嚇到,搞得她束手束腳的。

 十七歲的趙永熙遇到了第三位貴人,剛巧就喜歡柔弱小白花的霸道政三代,小圈子裡的太子爺。太子爺就好最後一口,對趙永熙很是上心,自詡真愛,還屁顛屁顛的跑去假爹家提親。

 假爹當然不樂意啊,他好不容易把一根柴火棒子養成嬌豔欲滴的美人,正是賞花的好時節,怎麼能移栽呢。

 當爹的不同意女兒就開始盤算,貌似太子爺給她買的小蛋糕更好吃,那不如就幹掉攔路的?

 攔路的心梗而死,太子爺也沒娶上人,他爹媽不同意啊。小孩子們不知道的事,大人們總歸聽到過一些流言蜚語,怎麼可能同意。為了讓蠢兒子死心,當爹的給他弄下鄉了,還把沒了爹的趙永熙也給踢下鄉了,兩邊一南一北,結個屁婚,面都見不到。

 趙永熙不在意能見到誰,她在意的是,下鄉了,肉好像又沒得吃了,這很嚴重。

 為了能吃肉,趙永熙在這個比她當初的村子還落後的鬼地方尋摸一圈,也沒有找到能讓她躺下就吃口肉的人。既然躺下吃不上肉,那就得想辦法站起來吃。

 趙永熙跑了,知情消失可是大事,滿天下都是找她的人。她直接進山了,翻了兩座山,從另一個縣的山腳下再出去,就又成了趙哲秀。

 趙哲秀是個黑戶,幹得也是黑活兒,只要有能買肉的錢,什麼都幹。

 這夜路走多了吧,總會遇到鬼。她的運氣好像一直都沒好過,好死不死碰上嚴打,吃了顆花生米,臨了還想著灶上燉了豬蹄,也不知道便宜了誰。

 生於六十年代死於八十年代的盼娣,但凡能晚生個三十年,只憑借豁得出去這點,就一定能成個人物。可惜,她死在豬蹄還沒燉爛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