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風清 作品

283 第十一章 美人的正義!

    節目既然播出了, 熱搜也已經屠榜,那隨後帶來的一些列故事或者說是事故,理論上跟姜素衣的關係就不大了, 至少她本人是這麼認為的。

    幹嘛, 她只是個負責採訪的mc而已, 頂多疊加一層節目策劃的身份,這兩個身份不管哪一個都牽扯不到要為被採訪的嘉賓負責啊。

    “話是這麼說, 可你也不能完全抽身吧?”羅英石有點糾結,這年頭的年輕人怎麼說翻臉就翻臉呢, “好歹當初也是你找我幫忙,我才會去找勝基的,不然也不會有這一出啊,你多少有點....責任?”

    年輕人拒絕道德綁架,姜素衣自認毛責任都沒有,“前輩, 我當初可是提醒過你們的, 就這麼播出來, 經紀公司很可能會提前平賬, 是你們自己說不想徹底撕破臉,要我說, 播都播了,早就撕破臉了。”

    羅英石嘆氣,“他也難啊,十八年呢, 你讓他怎麼辦。”

    “我勸也勸了,該說的都說了,現在你們來找我, 我還沒問,你們以為我能幹嘛,國稅是我家的啊?”姜素衣讓他別鬧,安安穩穩走流程吧。

    關於兩人的對話想弄清楚,故事得從採訪錄製那天開始說。

    彼時,姜素衣催著被‘詐騙’的受害者趕緊打電話給他的社長,錄下通話記錄作為證據,先洗清男藝人不是共犯而是受害者,不然國稅上門,男藝人會比經紀公司要倒黴。經紀公司又不怕輿論攻擊,藝人才會怕背上逃稅的懷疑。

    這裡需要注意一下,絕大部分國家的稅法都是要求逃稅者補交稅款和罰金,而不是抓到人就去關,關了有什麼用,給錢啊!逃稅被查出來會有罰金,只要補齊稅款和罰金這事兒就算結束,只有錢給不夠才會按照金額大小決定判處幾年刑罰。當然如果數額巨大,情節惡劣,那就另當別論,錢照罰,當事人也會被判刑。

    不過一般,這事兒是可以用錢解決的。像是這次採訪中的例子,經紀公司就算現在被國稅逮到了,只要他們補齊稅款和罰金,就沒問題了。藝人不同,逃稅會被定|性|為劣跡藝人,一定會被各家電視臺拉黑,至於以後能不能從黑名單裡出來,要看當事人的本事了。

    那天事發突然,李勝基起先沒反應過來,被姜素衣催著打電話時才回神,剛要說點什麼,餘光掃到了攝像機還亮著紅燈,立刻喊停,讓攝像先把機器關了。

    機器就這麼關了,李勝基當時其實沒有在現場打出什麼跟社長通話的‘證據’,而是拜託所有人先不要對外說這件事,尤其拜託姜素衣不要公開,等他先去跟經紀人聊聊。

    男藝人跟經紀人溝通的過程姜素衣不清楚,她知道的是,李勝基拜託她再錄一次,就按照之前她的想法來,大家詳裝一切都是突然提起的事,好讓他在鏡頭前打出給社長的電話。、

    姜素衣自然是一口答應,幫受害者作證,這是應該的。但她也提醒受害者,如果節目按照他和羅英石所想的,假裝是偶然錄到進而把視頻公開,那經紀公司很可能逃脫國稅的糾纏。

    “我為了採訪你搜索過很多你的資料,你是知名的慈善大戶,捐款無數。”姜素衣讓要開口的藝人先聽完,這不是要誇他,“我不確定你的那些捐款是你捐助的還是從你的公司走賬,以你的名義捐款。前者還好,後者可以作為抵充稅款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