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釣魚行動


  海棠點了點頭。

  “是的,在我們國家的私人領地,就算是警察,如果沒有充足的證據或者是搜查證,都不可以強行闖入。”

  秦朝陽又問出了另外一個問題:

  “那如果有歹徒闖入了你的私人領地,甚至還要對你不利,那你有沒有權利將其擊殺,或者是採取一些防衛手段?”

  秦朝陽問這些就是為了接下來做準備。

  海棠以為秦朝陽只是對這個國家的法律不太熟悉,可能是想多瞭解一下。

  所以開始普及起來。

  “你說的這些是對的,但也不是全對,如果沒經過主人的同意,私自進入別人領地,我們可以視為強盜行為。”

  “我們有權利驅逐,認為威脅到自身安全之時,甚至可以擊殺。”/

  “但一定要滿足條件,隨意開槍的話,房主也會被以謀殺罪起訴的。”

  “房主擊斃闖入者,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第一,你的私宅必須有圍牆,或者有明確的標識表明是私宅,沒有明顯標識或者提示,不能被視為私宅。”

  “第二,闖入者必須是故意的,且在你的警告下仍不退出,因為誤入者不屬於闖入者。”

  “第三,闖入者必須做出了足以威脅房主或家人人身安全的行為,房主才可以擊斃闖入者。”

  “即使闖入者是故意闖入,但如果沒有威脅房主安全,那房主也只能報警處理或者給予警告,不能隨意開槍打死人。”

  秦朝陽聽到這裡眉頭皺了一下。

  他還以為只要是私闖民宅就可以一槍崩了你,原來這裡還有這麼多限制。

  “那如果對方有武器,比如砍刀,棍棒,甚至還有槍支的話,這樣是不是就可以將其擊殺?”

  秦朝陽再次確認了一下,這次海棠給出了他想要的答案:

  “這個是肯定的,不過也要看情節嚴重與否,我給你舉個簡單的例子吧。

  如果一個小孩,或者一個婦女,手裡拿著菜刀跑到你家裡去,這種情況就算是對方有著殺人的意圖,你也不可以將其擊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