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 作品

第68章 初現端倪

“不過,好像我也聽說了那個小區從我們隨著120救護車轉到醫院後,仍舊拉著警戒線,有可能是忘記了吧。”

 根據相關規定,gong an ji guan只有在特定場景條件下才允許使用警戒帶,且明確規定若使用警戒帶的情形消失時,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和拆除,所以絕不可能存在gong an ji guan忘記的可能性。至於都有哪些情形才可以使用警戒帶呢?具體包括:(一)警衛工作需要;(二)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場所;(三)治安事件的現場;(四)刑事案件的現場;(五)交通事故或交通管制的現場;(六)災害事故的現場;(七)爆破或危險品實(試)驗的現場;(八)重大的文體、商貿等活動的現場;(九)其他需要使用警戒帶的場所。 gong an ji guan及其人民jing cha違反本規定使用警戒帶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行政責任。

 由此可知,警戒帶的使用不是隨意的,是需要嚴格遵守使用情形、並需要及時撤除的,但現在距離案發已經有數天的時間了,gong an ji guan不僅沒有撤除反而還會有jing cha時常出現在附近,那麼只能說明一件事兒!

 “現在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條是可以更快地獲得相關的證據併合法固定,但是可能會打草驚蛇,如果沒成的話,將為後續我們進行證據蒐集增加難度;還有就是我們按部就班找線索找證據,時間花費多、實際進展慢,存在證據毀損滅失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是會穩妥一些。陳女士,你更願意承擔哪條路帶來的風險?”

 陳茹聽到李珊這麼說,她猜到可能李珊已經發現了什麼情況,但是有可能對於整個證據的蒐集環節來說,帶來的不確定性的影響會更多一些,所以李珊想讓自己選,畢竟說到底這整件事李珊可以說是局外人,只有陳茹自己是局內人。所以這個帶有巨大風險性質的選擇,只能交由陳茹自己做!

 陳茹思索了許久,李珊看著陳茹臉上的青筋一條一條的顯露、兩手交握的力度也是越來越大,最後聽到陳茹堅定地說著:“走第一條路。現在就是即使我們按部就班地來,也有可能沒辦法取得有效證據,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