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千風華 作品

第71章 要價

“磊子哥快些起來,我怎麼受得起你這樣的大禮。”簡兮連忙扶起磊子。

 沈南星也被磊子的舉動嚇了一跳,不過心裡對磊子的認可更加深了一層,這人還算是識趣,知道知恩圖報。

 磊子雖然心思活絡,但只要認定的事情八匹馬都拉不回來,“真心換真心,小姐對我的好我都記得,我除了這一條命再也沒有什麼能匯回報小姐的了。”他現在完全改口了,表示對簡兮的完全歸順。

 他以前從來沒想過,有朝一日會對一個年紀比他小那麼多的女娃娃畢恭畢敬。

 不過這些都是他自己心甘情願的,為的就是簡兮的那句你值得!

 十二歲出來打拼四處碰壁,從前交易鋪的掌櫃的不拿他當人看,什麼髒活累活他都幹,一句怨言都沒有,最後卻被掃地出門。

 哪怕在碼頭上搬搬扛扛,他幹得活一點都不比成年男子少,可是老闆認定了他年紀小,別人每天能拿二十文,他就只能拿十文錢。

 家裡十歲的弟弟為了一個月能有五文錢,每天天不亮就去山裡面割豬草,稚嫩的肩膀被勒出血泡一聲都不吭。

 他娘幫別人洗一百件衣服才有八文錢,三十出頭的年紀手被侵蝕的像幹樹皮一樣粗糙。

 他也曾憤怒命運的不公,他已經這麼努力了,還是隻能被踩在泥裡翻不了身。

 難道一輩子就只能這樣了嗎?

 幸好,遇到了簡兮。

 第一次有人對他說,大丈夫應有凌雲之志,他值得!

 第一次有人肯定他的價值,給予他尊重和信任。

 說不感動是假的,簡兮認真承諾,“你放心,只要有我在,就一定不會虧待於你。”有本事的人,她一點都不會吝嗇錢財。

 簡兮將一個信封給了磊子,“裡面是兩千兩銀子,用作米鋪的日常經營,裡面怎麼裝修都由你,我會不定時前來查訪,莊子那邊你拿著這個憑據去接手,我和哥哥不適合露面,這些我今日全部交到你的手上。”

 磊子沒想到簡兮給他這麼大的自由,這和把鋪子送給他沒什麼區別了,千言萬語不知道怎麼表達,“小姐,以後鋪子裡面花出去的每一分錢我都會記錄在冊,不會浪費一絲一毫。”這是他給簡兮的承諾,也是對他自己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