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 作品

801【樊樓之辯】


樊樓。

自從改成這個名字之後,文人就喜歡來此宴飲,商賈也跟著附庸風雅。

一個大約四十歲的讀書人,此刻拿著雜誌,站在大堂裡說:“這篇雄文,是蒼虛子的新作,針砭時弊,句句入理……”

明代小說作者,全部使用筆名,甚至連筆名都懶得留下,出版時只註明“某某編校”。如今刊物流行起來,除了詩詞之外,其餘文章也喜歡用筆名。

這位“蒼虛子”,鬼知道是誰,經常寫文章指點江山。

那讀書人念道:“《禮記·內則》有云:子能食食,教以右手……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

讀書人害怕有食客聽不懂,唸完一段,便翻譯一段:“什麼意思?就是《禮記》定了規矩,孩童能吃飯了,教他們用右手。孩子會說話了,要教他們應答之禮。男童用唯,女童用俞。身上帶的荷包,男童用皮革做的,長大了能夠武勇;女童用絲帛做的,長大了能夠紡織。到了七歲,男女就不該同席吃飯……到了十歲,男孩要離家學習詩書、算數,女孩要在家中學習做家務……”

“這男人該做什麼,女人該做什麼,一出生就定下來了。聖賢傳下來的道理,又怎會出錯?”

“當今聖天子,學究天人,悟出格位論。格位論的道理,我等讀書人都贊同。格位論說,世間人格平等,但位格有不同。男女也平等,但司職不同。男為乾,女為坤,男為剛,女為柔,男主外,女主內。蒼虛子先生,也認為男女該平等,但應該各司其職。男人在外面忙活,女人就該持家在內,如此夫妻和諧,才能家業興旺。”

“《易·家人卦》也說,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這女人出來拋頭露面,既違背了《禮記》,也違背了《易經》。長此以往,男女之位不正,天地大義不存!”

“而今,男童女童,共坐一室讀書,此不顧男女有別,大大的有傷風化!又有女子為官為吏,整日與男人廝混,此非傷風敗俗?這也就罷了,居然還有女子參加科舉……”

“嗙!”

就在此時,一個年輕學子勐拍桌子,站起來指著那讀書人大罵:“胡說八道,混賬至極!”

讀書人被突然打斷,陰沉著臉問:“閣下是誰?”

年輕學子昂首挺胸:“在下唐甄,字鑄萬,四川達州人,成都大學畢業,乃本科的趕考士子!”

中年讀書人頓時有了話頭:“既為趕考士子,那更該幫著我說話,怎能讓女子佔了科舉名額?你不該來搗亂!”

明代就已經出現女權思想,準確來說是平權思想。

歷史上,唐甄在滿清做了十個月知縣,幹得不痛快便去經商,晚年不做生意了又去講學。此君的“德位論”,跟趙瀚的“格位論”很像。

他認為天地平等,眾生平等,男女平等。

天在地之上,是位不同。地在天之下,是一種謙讓美德。夫在上,是位;妻在下,是德。夫妻之間,是平等的,應該互相尊重。夫妻關係,是社會的基礎。丈夫不尊重妻子,就會家道不和。皇帝、官員、百姓也是平等的。皇帝不尊重臣子,官員不尊重百姓,此國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