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 作品

671【皇命之威】


杭州,嘉興府,嘉善縣。

知縣陳堯誨召集官員開會,與會之人,有縣丞、典史、各科科長(縣局級)、司法系統官員。

陳堯誨拿著朝廷下發的公文說:“陛下頒佈《禁止纏足令》,我已讓人抄了幾十份,你們都拿去看看吧。”

公文發下去,商科科長曾會問道:“《禁止纏足令》裡寫得明白,只禁傷筋動骨的纏足。可怎麼分辨有無損傷呢?難道讓女子把鞋脫來看?”

縣丞祝弘綱笑道:“公文第三頁第四行,還禁弓鞋!朝廷都已經寫清楚了。”

“原來如此,祝丞真是心細如髮。”眾官員頓時拍馬屁。

趙瀚讓李香君擬旳那份聖旨,只是草稿而已,還要交給內閣和制敕房潤色。內閣會進行細節補充,甚至召集官員商議,完善之後再交給趙瀚過目。

《禁止纏足令》在實施的時候,有兩個關鍵詞:一是孝道,二是弓鞋。

“孝道”是禁止纏足傷身的理論道德依據,而“弓鞋”則是禁止纏足的具體落實核心。

不僅女子纏足,男子也會纏足,只不過纏的是裹腳布。不管男女,纏足的一個重要原因,都是為了更好看,因為古代鞋面鬆軟,穿出去很容易顯得腳面粗大扁平。

朝廷只能禁止損傷身體的纏足方式,不可能把正常的纏足的一併給禁了。

那該怎麼分辨?

看穿的是什麼鞋就行,纏足女子多半穿弓鞋。而損傷身體的纏足方式,則會穿那種又尖又小的弓鞋,一眼便能認出來。

知縣陳堯誨說:“畸形纏足者,多為縣中士紳富商,不能直接讓他們的女兒嫁不出去,否則肯定會鬧起來。公文裡說了,只要把腳放開,讓損傷的腳趾慢慢恢復,也是一種補償孝道的方式。小腳恢復之後,不孝女就是有孝女。所以,關鍵是放腳!”

這時還不是清末那種情況,農村都遍地小腳。《禁止纏足令》所針對的,全是士紳富商的女兒,若不給個“有傷孝道”的理由,再加上嚴厲的懲罰,這些士紳富商有的是辦法糊弄。

但是,具體施行又要講究方法,把禁止纏足變成禁止弓鞋就更順滑了。

纏足是男性為了面子,不讓女子穿弓鞋,那還纏足來幹啥?頂多養在家裡自己看,你以為男人喜歡看紅腫流膿的小腳?

陳堯誨說道:“女子纏足,最小的四五歲就開始,這些女童還未去學校讀書。我和老祝,還有各科科長,親自去士紳家裡拜訪。其餘由楊典史安排,到全縣的學校去走訪,女子必須全部脫鞋檢查。記住,把縣裡的大夫都召集起來,放腳之後還得給她們治療。”

“遵命!”官員們齊刷刷站起。

不得不說,雖然各地貪汙案不斷,但只要有皇帝下發旨令,地方官都是迅速去完成的,官府行政效率出奇的高。

這源自開國皇帝的權威!

翌日,知縣陳堯誨就帶著醫生,還有兩個縣衙小吏,前去拜訪本縣首富孫冬卿。

而毫無疑問的,作為全縣首富,孫冬卿已經曉得知縣的來意,昨晚就有官員派人連夜來報信。

當然,該裝還是要裝,孫冬卿作揖道:“縣尊光臨寒舍,草民惶恐不已!”

“孫先生謙虛了。”陳堯誨跟著一起做戲。

一邊扯淡,一邊把知縣引入內堂。

坐定之後,陳堯誨直接說:“陛下有旨,禁止纏足傷身,孫先生把家裡的女眷都叫來吧。不拘年齡,女的都來。”

不多時,孫家的女性全部到場,連孫冬卿的老母親都被攙來。

陳堯誨掃了一眼,竟無人穿弓鞋。他確信已走漏消息,心頭微怒,臉上笑道:“全部拖鞋!”



孫冬卿頓時色變,忙說:“女子之足,怎能隨意讓外人看到?”

孫家老太太,更是用柺棍捶地,怒斥道:“陳知縣,你也是一方父母官,今天是來折辱老身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