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 作品

533【又一條大魚】


曹本淑和梁廷新兩個廉政官,在鐵匠鋪守了好幾天,都沒看到有人來放火燒屋。

衢州府大法院的官差,倒是來通知範氏開庭。

涉及命案,必須公審,也即百姓可以旁聽。

此案的初審,在西安縣法院進行。

前後休庭好幾次,最初的證人證詞,都指向馮日昇故意把人推下樓。

但最後一次開庭,證人證詞完全變了,死者不是馮日昇故意殺害,而是馮日昇的隨從誤殺。馮日昇當時只是給了兩拳,且並非蓄意毆打,喝醉了酒口角衝突而已,賠點銀子給死者家屬就搞定。那個隨從過失殺人,被判流放臺灣。

由於積極賠償,死者家屬沒有上訴。

中國古代不但有上訴,還有死刑複核制度。

只有謀逆等重罪才判“斬立決”,但也不是直接殺。先交刑部審罪,再交都察院參核,復交大理寺審允,最後交給皇帝核准。

還有一種“斬監候”,俗稱秋後處決。

在處決之前,犯人可以上訴。即便不上訴,也要交給刑部審核,最後交給皇帝簽字。

從制度而言,中國古代的每個死刑犯,都是皇帝簽字之後再砍頭。實際操作當中,當然不可能如此,基本刑部和內閣走一遭就行,否則遇到萬曆這種怠政皇帝,全天下的死刑犯都能笑死。

趙瀚改革司法衙門之後,依舊保留死刑複核制,但不用驚動皇帝和內閣,刑部、大理寺自行處理即可。

只有一直打到大理寺的官司,皇帝和內閣才會出面。

這天,戴文孟、梅竹友喬裝打扮,穿著一身布衣去聽審。攛掇範氏鳴冤翻案,便是戴文孟的主意,他想看看本地官員會怎麼處理。

陳岸走到他們身邊坐下,低聲說:“抓不住官員把柄,證人已經被買通了。範氏不願撤回訴狀,鄭家就去跟目擊者接觸,還寫下證詞讓他們串供。就算能證實鄭家收買證人,但也找不出官司的漏洞。本地法官的判決,不論是去年那次,還是今天這次,肯定完全合規合法。”

梅竹友嘆息:“當官的也不傻,他們喜歡銀子,更喜歡自己的腦袋。鄭家飛揚跋扈,一查就能抓。可本地的官員,恐怕只能抓到些小嘍囉。”

陳岸說道:“抓了鄭家人,肯定把當官的供出來。”

“供出來又如何?”戴文孟冷笑,“當官的不認賬,說自己是被汙衊的,怎麼拿出他們犯罪的證據?陛下說了,咱們廉政官,最忌缺乏證據胡亂抓捕官員。”

如果沒有證據,廉政官就能亂抓人,那跟錦衣衛就沒啥區別了,而且是權力最大時候的錦衣衛。

梅竹友說道:“現在能抓的,只有負責工程招標的官員,幫著鄭家欺行霸市的官吏,還有大牢裡的獄吏獄卒。其他官吏,完全可以推得一乾二淨。”

戴文孟提醒道:“別忘了,城外那些鎮長、村長和農會!”

“對,這些人也該死,”梅竹友咬牙切齒道,“特別是那些農會會長,陛下組建農會,是為了給農民出頭,如今卻成了盤剝農民的幫兇。”

“嗙!”

大法官鮑守約拍響驚堂木:“帶原告!”

範氏被帶到法庭原告席,殺人嫌犯馮日昇隨即帶到。

馮日昇滿臉笑容,白白胖胖的,似乎羈押這幾天吃得不錯。

書記官陳述一番案情,第一個證人被帶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