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 作品

154【不講道理】


“我不服!”

王元祿突然驚恐大喊。

黃順甫呵斥道:“大膽,主官已經判決,莫要咆哮公堂!”

趙瀚抬手示意眾人安靜,笑道:“好,我今天讓你心服口服,有甚不服的就說出來。”

王元祿畢竟是舉人,腦子轉得非常快:“總鎮,你以《大明律》來判我,自己可又遵守過《大明律》。若自己都不遵守,又有何理由引用《大明律》?”

此言一出,眾皆驚駭,這是在說趙瀚造反,顯然王元祿破罐子破摔了。

“嗙!”

趙瀚喝道:“上《明大誥》。”

四個差役捧著《明大誥》出來,分別是:《御製大誥》、《御製大誥續編》、《御製大誥三編》、《大誥武臣》。

這玩意兒由於太過酷烈,朱棣那時就已經不用。

但存世量太大了,當年家家戶戶都有一本,靠教授《明大誥》為生的老師,就在北京一次性匯聚了十九萬人。

因此,許多人家裡現在還保存著,只要手持《明大誥》,所犯流放罪以下,皆可減輕一等處罰。

四部老古董法律被抬出來,大部分聽審者都雲裡霧裡,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東西的存在。

趙瀚問道:“你可知這是什麼?”

王元祿同樣很疑惑,搖頭道:“不知。”

趙瀚說道:“這是太祖皇帝的《大誥》,太祖皇帝說‘此上下之本,臣民之至寶,發佈天下,務必戶戶有之。敢有不敬而不守者,非我治化之民,遷居化外,永不令歸。’又說,手中持有《大誥》,笞杖徒流罪名,可減一等。手中若無《大誥》,罪加一等!”

還有這種玩意兒?

還有這種好事情?

許多人都想去弄一本《明大誥》,犯罪了可以減刑啊!

“你不相信?”趙瀚對差役說,“抱過去給他看看,讓他翻幾篇體會一下。”

王元祿在接觸《明大誥》的瞬間,就知道這玩意兒並非偽造,版印兩百多年的東西一看就知。

他隨手翻看幾頁,頓時嚇得頭皮發麻。

官員因公出差,需要乘坐公車,攜帶物品必須在十斤以內。每超額五斤,處罰十鞭。超額十斤以上,罰鞭翻倍,即每五斤罰二十鞭。

貪官汙吏,最輕也是發配邊疆。貪汙六十兩以上,就將面臨梟首、剝皮、衝草等酷刑。

裡面還附帶案例詳解,洪武十八年,戶部侍郎與官紳勾結,起獲贓糧七百萬石,因此判處死刑的官吏、士紳有數萬人。

一起貪汙案,殺了幾萬人!

王元祿哆嗦著再翻開一頁,餘姚縣令私刻公章,騙百姓立假契。事發之後,又賄賂官員脫罪。判處:墨面文身,挑筋去指!

王元祿終於知道,《明大誥》為何被廢除了,這玩意兒讓貪官汙吏沒法活啊。

“嗙!”

趙瀚說道:“太祖皇帝的《明大誥》定了規矩,若有貪官汙吏、劣紳豪強害民,百姓可將其扭送至京城。甚至,百姓有權闖入官府,捉拿貪官汙吏,膽敢阻攔著,誅滅全家!”

包括坐在趙瀚身邊的歐陽蒸、黃順甫,都當場給聽傻了,百姓衝進官府捉拿貪官汙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