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命案

他旁邊的一個年紀最小的弟弟也道:“是的伯孃,昨天因為回去的太早,街上的店鋪還沒有開門,就沒有買東西,直接給大伯留了五兩銀子,也說了我們上墳祭拜完直接就回鎮上,何來與大伯爭吵一說。”

 老太太眉頭皺的更緊了,扭頭呼喊道:“小六,你過來!”

 然後就見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兒從人群后面走了過來,仰著頭叫了一聲祖母,看來應該是老太太的小孫子。

 老太太對著小孩兒道:“小六,你昨天可親眼看到你大堂伯與你爺爺爭吵,最後還動了手?”

 小孩兒搖了搖頭,說道:“我沒看到,我是聽到的,我在院子後面玩兒,突然聽到爺爺大聲喊你做什麼,然後還說了福來堂伯的名字,之後聽到砰的一聲,我跑到前面就見爺爺躺在地上,我扶不動就出去找你了。”

 老太太聽了小孫子的話,也發現了其中的不對之處,有些無措的看向黃福來兄弟幾個道:“那……那你們大伯是被誰害死的?”

 黃福來道:“不若報官吧,大伯不能枉死,一定要查個明白!”

 “不行!”

 一直站在後面的一箇中年男人喊道,見大家都看向他,連忙解釋道:“我的意思是這事還是族裡先查查看,若是能查出來就不要驚動官府了,要知道去了官府那可是要花錢還要挨板子的!”

 一聽這話其他人的臉色也都變了,包括黃福來兄弟六個,沒有在堅持說要報官的話。

 這個時候的百姓之所以對官府比較畏懼,就是因為不管是被告還是原告,只要進了官府那都要脫層皮才能出來。

 就算你是原告苦主,進去以後若是查不到對方什麼犯罪證據,就會判你是誣告,然後就會被打板子。

 一個弄不好,不是喪命就得落個終身殘疾什麼的,所以一般的情況下,平民百姓輕易不會到官府告狀。

 不說現在,就是後世也一樣,能夠私下解決的,儘量都不會走法律程序,要花訴訟費不說,拖的時間還很長,最少幾個月,長的甚至幾年,一個官司往往拖到最後人都沒有心氣兒了,還不如私了來的快。

 現在的情形其實也差不多,只不過還有一個說理的地方,那就是宗族處理,族內的事內部矛盾內部解決,若是家族與家族之間的矛盾,也是由族長出面互相協商解決。

 當然,公平是不一定能做到的,若是族長和族人不錯,可能還好,若是族長不是個好人,或者是族裡大部分人都不太行,那也只能認倒黴吃虧了。

 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被族裡搶佔財產趕出去的孤兒寡母,或者是被逼的走投無路的人家了。

 為什麼在古代拼命要也生個兒子,就因為若是家裡沒有後,沒有頂門立戶的兒子的話,不光是被外人欺負,也會被自己家族裡面的人欺負,吃絕戶這個詞可是從古就有。

 所以像黃福來家這樣的,就算是父母已經雙亡了,可人家有六個兄弟,族裡也不會輕易欺凌,還會盡量幫襯,就像他親大伯家說是拉扯他們長大,其實也就是看顧著些,或是在他們還小的時候給口飯吃。

 不然就算他們不管,族裡面也不可能放任不管的,那可是六個男丁,只要長成了,以後就是六個戶頭,等著能夠頂門立戶了,那就是六戶人家,可以壯大家族的。

 以後等發展起來,六戶人家互相幫扶著,那在族裡面也是舉足輕重有話語權的,所以還真沒人敢欺負這樣的人家。

 就像今天這樣的事情,其實挺蹊蹺的。

 先不說昨天兄弟六個回去祭拜父母怎麼剛好就遇上他們大伯被打了,雖然說這個巧合是個人就會懷疑,可像這老太太這麼做的肯定不多。

 要是別人家最多把人叫回去,由族裡邊詢問,不可能像老太太這樣直接帶著人抬著門板到店裡來,這就有點兒做的過了。

 這在外人看來,那就是真的想撕破臉,兩家不來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