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8章


    第1858章




    大理寺卿也是冷哼一聲:“楊氏,你惡意詆譭太子妃清譽,還買兇殺人未遂,就算左相大人願意給你補救的機會,大周法律可不會同意。”




    “我朝律法有規‘諸謀殺者,徒三年;已傷者,絞;已殺者,斬’,你這三年的牢獄之災是逃不掉了。”




    這條律法意思是說,如果線人受傷,她會被處以絞刑;如果線人死了,她就得被斬首,連個全屍都沒有。




    除此之外,若奴婢謀殺主子、平民謀殺權貴的話,不管是否達成目的,都算以下犯上,犯罪者會被除以死刑。




    這乃是尋常封建社會中,屬於高層階級們的特權。




    小楊氏運氣算好的,她出身不高,但比那線人強許多,且對方既沒死也沒受傷,她只需要坐三年牢。




    但她同時也是倒黴的。




    大理寺卿繼續無情宣判:“另外你還犯了誹謗誣言之罪,也是三年刑期,但你冒犯的乃是皇室之尊,罪加一等,還不隨我等速速去大理寺領罰!”




    小楊氏當場眼前一黑,差點癱軟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