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名叫天下 作品

第254章 簽訂錯了契約?

林塵只好答應百合。

  否則,百合恐怕會難過出抑鬱症來。

  “喲吼!主人對我太好了!”

  百合歡呼一聲,整個嬌軀都是蹦了起來,一顫一顫的。

  隨後,她看著林塵,好奇的問道:“主人,那您現在要幹什麼呀?”

  “我去山頂一趟。”

  林塵主要是不遠處的那座小山。

  正是之前“馴服”百合的瓊瑤山。

  “主人,我能不能陪您一起去呀?”

  百合問道,眼神非常期待。

  “可以。”

  林塵輕輕點頭,隨後又補充道:“在外面,你就不用叫我主人了,叫我林塵就行,也不用稱我為您,稱我為你就行。”

  “這怎麼可以?我怎麼可以直稱主人的名諱?”

  百合當即搖頭,一臉的堅定。

  就算是打死她,她也不能直呼主人的名字!

  這是規矩!

  規矩不能破!

  只不過因為百合的普通話不太標準,所以她說這麼堅定的話的時候,不免有些滑稽。

  見百合態度堅定,林塵便聳了聳肩,說道:“只要你不叫我主人就行。”

  “那我可以叫你親愛的嗎?”

  百合當即雙眼放光,問道。

  林塵額頭上浮現出三條黑線,直接搖頭:“不可以。”

  “那好吧。”

  百合的臉色有些失落,說道:“那我就稱呼你為哥哥吧?”

  林塵看了百合一眼。

  百合雖然年紀不大,但是因為她是外國人,長相本就成熟,所以看起來就像是一個二十三四歲的社會姐。

  而自己卻還只是一名學生。

  一個社會姐叫一名學生為哥哥?

  不行。

  太違和了……

  之後,百合又想了一些稱呼。

  這些稱呼,要不就是過分違和,要不就是過分親暱。

  無奈之下,林塵只好給百合出主意,說道:“你叫我叫同學就行。”

  “同學?這個稱呼是不是有些生分了?”

  百合眨了眨那雙漂亮的大眼睛,問道。

  “不生分,一點都不生分。”

  林塵搖頭。

  “那……好吧。”

  百合治好點頭答應。

  “我們走吧。”

  林塵轉身準備離去。

  可是就在這時,百合卻又開口問道:“主人,哦不,同學,我能挽著你的胳膊嗎?”

  “不可以。”

  林塵不假思索地搖頭。

  “好吧。”

  百合非常失落,那張貌美如花的臉龐之上的神色,也是黯淡了許多。

  “那我可以牽著您的手嗎?”

  隨後,百合又是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