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海上雄師 作品

第一百六十四章 隊長爭奪賽 (二)


  看著場下,五十多個少年,都身穿青色鷹服,頭扎紅色頭巾,沒有著甲,一個個摩拳擦掌。

  更有人還在場下,由隊員門幫著陪練一下拳腳。

  槍術,其實就是用木頭削成火銃一樣,槍頭用棉布包紮起來了,現在這個時候,無論是魚鷹的高層和基層,都不知道唐學志為什麼要這麼做,似乎這槍刺和火銃之間並沒有聯繫。

  其實大明已經有部分隊伍裝備了銃劍,也就是刺刀,這裡得說明一下,刺刀最早出現應該是在明朝,或者可以追溯到宋朝,火銃本就是突火槍逐步發展而來。

  突火槍最早的原型,就是在長槍上綁上用竹筒做成的發射筒,發射完後繼續當槍使。

  所以後世有人說,刺刀是西方發明並引進中國,是不對的。

  此時第一批火銃已經造了十餘杆,這些新式傢伙,其實只用來訓練一些精銳戰兵,就連戰艦上的護船戰兵都還沒有接觸到這東西。

  最先開始比的是槍術,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是海選,選出二十四強,能夠進入二十四強的,說明一隻腳已經踏入了軍官隊。

  按照遊戲規則,如果能順利進入十二強,那一個小隊長的職務,算是已經到手了。

  不過決出頭三甲後,第一、第二、和第三名,則不需要比試槍術了,而是要比試銃法,也就是射擊。

  其實,只需要決出第一名就可以了,因為作為連長,乃是整個隊伍中的核心,不論是槍術或者射擊都必須出類拔萃,本來他們槍術都差別不大,因此,整個連隊的核心人物,除了身手需要上乘外,射擊也應該比較厲害。

  這一次一共選拔,十三人,一個連長,兩個大隊長,十個小隊長,其實,唐學志還可以選十三個副職,但是仔細想來,這些副職還是可以讓其他人留點念想,完全可以從一些立功隊員中提拔。

  其他三個連隊,也是一樣的道理,暫時都沒有副職。

  隨著一聲鑼響,預示著比賽正式開始。

  槍術比賽,第一輪海選,很快就得出了結果過,二十四名隊員很快就從五十多人中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