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約法三章



                一瞬間,宋時舒就像是被定在原地,她想逃走...但又慫。

    傅京湛站定在她面前,目光如炬的盯著她,好似要直窺她內心的真實想法。

    “宋時舒,1999年生人,父母早亡,同小姨生活,現在京都大學任教...”

    見他將自己的信息事無鉅細講了出來,她直接大著膽子打斷他的話語:“傅先生別唸了,直奔主題吧。”

    宋時舒不傻,他將她的底細調查的那麼清楚,定是有事情想說。

    對於她的直爽,傅京湛表示很受用。

    見此,他也不再拐彎抹角:“宋小姐,與你結婚不是我的本意,但基於現實的考慮,我要和你約法三章,你若同意,那我們婚姻關係可以繼續。”

    傅京湛已經想清楚了,若他和這女人離婚,奶奶定會以死相逼繼續催婚,那後面的麻煩只會數不勝數。

    既如此,那還不如就這樣繼續過下去,同時他也想看看姜竹會讓她幹些什麼。

    “好,我答應。”宋時舒毫不猶豫地答道。

    現如今她沒錢也沒地方住,留在這裡便是現下最好的選擇。別說是約法三章,就算是約法十章她也同意!

    聞言,傅京湛不疾不徐拿出提前準備好的合同遞給她:“看看,沒問題簽字。”

    宋時舒伸手接過,繼而低眸認真看了起來。

    一,甲方和乙方隱婚,任何事情都不準互相干涉,需要在外人面前秀恩愛時不可推諉。

    二,隱婚期間,乙方不準對甲方產生任何感情,亦不能對甲方有非分之想和出格舉動,劃清楚河漢界,乙方禁止踏入甲方的書房和主臥。

    三,若乙方日後有心儀之人,大可另擇佳偶,甲方沒有異議。

    若乙方違背其中一條,須賠償甲方一千萬,並淨身出戶。

    看完後,宋時舒從包裡掏出筆便籤上自己的名字,沒有一點拖泥帶水。

    當初她之所以閃婚,就是為了讓小姨安心,如今傅京湛能主動提出隱婚和互不干涉等條件,簡直就是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