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雲志 作品
第23章 立字
正當眾人面面相覷時,程處默“此乃皇帝新招納之駙馬,爾等尚不許開解。”地說
“既然是駙馬,又怎麼能來逛青樓?”
“就算是駙馬,也不能出爾反爾。”
聽程處默架勢就是去,大家猛醒過來,反正不允許他溜掉。
他若不做駙馬就等於犯了、死罪。
他要是駙馬就明目張膽地逛青樓死了。
還未成親便自封駙馬為死罪。
無論哪種情況下,今天他必死無疑,決不能放過。
長孫衝混入了這個人群,嘴角露出了一絲得意的笑容,“看看你們這一次是怎麼做的。”
他剛看見長樂公主也跟著來了,你猜這個四周肯定有暗衛保護著你,於是,他到處巡視,果然使他被發現,這邊消息想必如今已傳到皇上耳朵裡。
他深知李默詩歌不錯,但這個字不見得一定很不錯,練字需要功夫、銀錢,自己是個平頭百姓、富練?
但這一切已不重要,待會的新聞傳過來,還有他長得漂亮、能夠留住頭的就是自家祖墳上冒出的青煙。
此真乃天助也。
“誰看見我出爾反爾了,我現在動過一步嗎?”李默一臉嚴肅地說道,“只要立下字據,我們立馬開始,否則的話,誰知道你們會不會耍賴。”
唐代一個簡單字據酒就等於今天的合同,就算到了衙門也是必贏的官司,但口頭之約,只能取決於彼此人品。
“好,沒問題,我就不信,你會贏過我們幾人。”
說幹就幹李家酒坊公子李平靠賣貢酒出名,家道中落。
“對”
“對,立了字據看他還能找到什麼說辭。”
大家當即答應,怕他找藉口逃跑。
若能見駙馬學會狗叫爬出門外,想必就是他們今生笑點了。
李默還暗暗竊喜,說是蠢貨啊,想要的是這樣的成績。
“既然大家都同意,那就寫吧。”李默提醒,“如果我李默詩字勝過你們,那你們就要像狗一樣爬出去,否則的話你們的家產歸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