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鱷魚的眼淚【求追讀】
此刻。
高臺之上,兩名官員瞬間出列。
一路小跑快速的來到王丁明等人身邊,開始了身份的核實。
片刻之後。
兩人詳細檢查完畢之後,對著高臺之上的拱了拱手,大聲道:
“嫌犯,王丁明等人身份已驗明正身!”
“沒有任何問題。”
“好!!”
倪萬財大喝一聲,隨即沉思了片刻,拿起手中準備好的關於王丁明等人所犯事情的摺子,開口道:
“主犯王丁明,洪武十八年,到登州府衙上任通判一職。”
“從洪武十九年開始,與登州府賈商田有為,丁明,莊歡等人勾結。”
“罪一、收受賄賂高達五百萬倆白銀。”
“其期間利用職位之便,為田有為,丁明,莊歡,等人提供便利,欺壓百姓,打壓對手,為他們在登州府保駕護航。”
“罪二、獲利的同時,更是腐蝕身邊登州府邸官員,張風,李天成,羅青,萬鑫等人,將其拉入自己一方保護傘的陣營之中,其行為可謂是膽大包天,目無法紀。”
“罪三、洪武二十四年之時,其子王雲峰在登州府強搶民女,造成民女張藍心不堪受辱,投河自盡,最後利用手中的職位,讓其申冤無門,並找人將張藍心父母毆打致殘疾,直至今日臥病在床。”
“罪四、縱容手下,親屬無惡不作,大肆斂財!”
說罷。
倪萬財緩緩的閉上雙眼,腦海之中不斷浮現出過往的種種。
說實在的。
細數這王丁明的宗宗罪行,倪萬財心中除了憤怒,更多的是恨!
不僅僅是對王丁明的,更有著對於他自己的恨。
他恨自己曾經的優柔寡斷,恨自己曾經的軟弱無能,沒有破釜沉舟的勇氣,不敢與之對抗,向其妥協才造就了王丁明等人的如此猖獗。
嘴上雖說著王丁明的罪行,其中又何嘗沒有他自己的呢?
要是當初他能夠不計後果,沒有優柔寡斷、患得患失。
登州府這一塊地方。
也就不會有著這麼多的爛事。
曾經的張藍心及其父母,也不會遭遇那等惡事。
王丁明有罪,作為州府的倪萬財,又何嘗沒有?
他身為州府,雖沒有參與其中,選擇明哲保身,何嘗不是其犯罪的幫兇?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的行為更為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