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弋漁夫 作品

第四卷 轉戰中原_九百七十六章 蓋棺定論下


  公元一六三五年,崇禎八年,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這一年的春夏之交,劉毅率領新軍全殲了張獻忠三十餘萬大軍,取得了逆天的戰績,憑藉這個戰績,劉毅成為了大明歷史上第一位二十餘歲的非世襲侯爺,而且完全是因為戰功獲得了這個爵位,並且成為了中軍都督府右都督,從一品大員,正式進入了大明的高官序列,並且朝廷允許他節制江南十府,從安慶府到吳淞口的廣大地盤全部被劉毅收入囊中,從這片土地上取得的利益將能讓劉毅建設出更加強大的軍隊。朝廷的反應還是非常迅速的,在崇禎和溫體仁等人商議結束之後,詔書在第二天就頒發了下去,第一條當然是對劉毅和新軍將士們的封賞,除了對劉毅個人的褒獎之外,手下的軍官自然是該升職升職,該加薪加薪,只不過俸祿都是名義上的,詔書頒發的前夜,王承恩已經派人送去了崇禎的手書,劉毅的條件朝廷全部答應,只不過軍餉自籌,劉毅幾乎是毫不猶豫的答應了崇禎的條件,有沒有朝廷的軍餉對新軍影響幾乎為零,劉毅要的就是地盤,有了這塊地方,劉毅覺得,改變大明命運的時刻正在漸漸到來。

  至於朝廷在詔書中給新軍的賞賜,什麼白銀五十萬兩,錦緞五萬匹等等,劉毅也沒有放在心上,這不過是做給天下人看罷了,自己不僅得不到這些東西,還要反向給崇禎輸銀三百萬兩,這三百萬兩崇禎自己都已經做好了安排,一分為二,一半收入皇傢俬庫,另一半交給戶部,填補一下各地軍餉的空缺,在給小黃門帶回去的回信當中,劉毅也寫到,以後每年將會給崇禎提供五十萬兩白銀的好處,劉毅稱其為贊助費。雖然這個名字新穎,但是崇禎沒有過多的糾結,他只知道自己的私庫每年能從劉毅的手上得到五十萬兩銀子,同時還不影響戶部的稅收,雖然不知道劉毅有什麼方法搞到這麼多錢,但是有一點崇禎知道,劉毅沒有在百姓的頭上做文章,如果他對百姓苛捐雜稅,恐怕自己不用滅他,百姓就已經起來造反了。

  第二天劉毅也沒有再次入城上朝當面領賞,他知道,自己和崇禎的關係已經在慢慢轉變,這次的事情本質上是一次交易,而不是皇帝對大臣的賞賜,既然如此,自己上朝領賞已然不妥,還是低調處理的好,崇禎也不想在群臣面前太丟面子,劉毅實在是太強勢了,自己在之前的多次表彰之中幾乎已經將能稱讚武將的詞語全部用光了,對於現在的劉毅自己真的不知道要在朝堂上說些什麼讚美的話才比較合適。最重要的是,崇禎也會比較尷尬,畢竟劉毅現在的做派早就已經脫離了一個臣子的本分,崇禎已經不能掌控他了。索性,就將詔書直接送到城外,然後昭告天下,也避免了跟劉毅直接接觸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