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月的噩夢 作品
第2章 親自調查
除了負責日常巡邏的警局之外,人類聯邦中最常見的暴力機關就是精靈執行局了。
精靈執行局的主要執法人員一共有三種,分別為監察官、搜查官和審判官。
一般來說,這三類官職都是由眾塔議會的議員——也就是各個靈塔的塔主,負責篩選、審核與錄用。
嚴格來說,塔主們才是這三類官方人員的真正上司。
不過按照規定,塔主只需要負責城市和靈塔的安全即可,平時並不需要參與某些政治之類的活動。
只要確保城市和靈塔不會出現大規模災害,塔主甚至可以整天四處遊玩,當一個甩手掌櫃。
然而這樣一來,若是發現了某些重要信息,精靈執行局很有可能會因為缺失了一位高等戰力,從而錯失良機。
因此,眾塔議會還給精靈執行局安排了一個類似於局長的職位——執行官。
在精靈執行局之中,局長的職位更偏向於文職,一般是由因為某些公事導致殘疾、無法承擔作戰任務的老人擔任。
而執行官則不太一樣,在明面上,執行官和精靈執行局的局長屬於平級。
但因為執行官偶爾需要親自參與一線作戰的緣故,他們默認是要比精靈執行局的局長高上半級的。
因此,在聽見了內鬼有很大可能是一位執行官後,花月塔主微微一驚,隨後皺了皺眉頭,沉聲問道。
“你知道這種質疑萬一出錯的話,會給你自己惹上多大的麻煩嗎?”
雖然搜查官由靈塔的塔主親自任命,但他們的真正工作實際是在執行官手下進行。
搜查官的工作本來就是危險重重,如果再與直系上司之間發生了某些不愉快,無疑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不過,在面對花月塔主的質問後,搜查官笑了笑,微微聳了聳肩,無奈的說道。
“我當然知道,但我和其他搜查官是真的想不出,還有誰有權限抹除這些記錄了。”
說到這裡,搜查官頓了頓,看向花月塔主,不由開了個小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