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達 作品

第291章 徽宗護短光華頓悟

    皇城司其實是朝廷的一支特別部隊。sanguwu最早是宋太祖建立起來的,一直是軍事化管理,軍事化裝備,跟樞密院所屬的禁軍及御林軍並列的單獨兵種:情報和皇帝特別衛隊。但待遇卻介於軍隊和政府官員之間,是一種特殊的待遇:按地方官員定格定級定薪俸,但還享有軍人津貼。同時,服退役時限上,凡是中高級官員,年齡達到五十五歲即可轉任中央政府官員;低級官員和一般人員,達到三十五歲尚未升任中級官員的,必須轉任中央或地方政府官員及公職人員;凡是皇城司人員,退出後一律由政府安排工作,不像禁軍,有復員退伍之說。由此可見,皇城司的待遇也是獨特的。現在御林軍和禁軍都歸了太尉府,但皇城司依然是單獨的一支隊伍。這支隊伍,從太宗時期就已經形成了擁有兩萬多人,功能完備、人員優良、兵器裝備先進的特別部隊。



    大宋歷朝皇帝都十分重視皇城司的建設發展,一直到向太后聽政時期,還發揮著強大的作用和特殊的功能。只是到了徽宗執政,因為徽宗看不慣任忠義,而任忠義又覺得徽宗既然不拿皇城司當回事,就消極應付,以至於皇城司的地位、作用、能量和影響力不斷下降。



    而今,經過楊光華這一番運作和調整,猶如一堆乾透了的木柴,被扔進了一隻火苗,頓時燃起了熊熊大火。皇城司的火燒起來了,全員積極性猶如燃爆了一般被激發出來。詔書發下去不到十天,楊光華接到來自皇城司的報告,其實就是情報和密報,就達到了六十多份,創造了皇城司歷史同期新紀錄。



    在楊光華的休息室裡,除了那張小床,就是一張小桌和兩架書櫥,其中一架專門存放皇城司的資料。幾天功夫就收到了半櫥子。收到的這些報告、情報、以及情況反映,大多是關於龍舟大賽和端午廟會籌備的一些情況,都是官員違背朝廷有關規定胡搞瞎搞,甚至違法的情況。



    按照朝廷的規定,由朝廷撥付給各級地方官府的公用錢,也就是經費,基本分為兩大塊兒:一是辦公經費,包括官府購買筆墨紙張,各種設備設施,還有支付給吏員的工資報酬等;第二塊呢,就是用於救濟賑災、剿匪揖盜、審案辦案、牢獄管理等。朝廷嚴格規定,決不允許官員貪墨侵吞和挪用,否則即為犯罪;另外也不允許官員之間互相饋贈,這也是法律性的規定。自太祖到哲宗,歷朝都嚴格執行,極少鬆動過。



    根據皇城司幹辦,也就是偵探報上來的材料,在龍舟大賽和端午廟會籌備期間,地方官員出現的違規違法現象,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向縣鄉攤派。攤派之後,縣鄉的官吏們就按城鄉百姓人口數量,經濟狀況再攤派,並徵集索要,凡是不服從或者反抗的,輕則被硬性搜刮糧食或家中財物以充抵,重則以“拒交朝廷公糧”為名,被抓捕送進縣大牢。第二種情況,是強制性砍伐百姓的樹木、搜刮百姓賴以生存的糧食充抵。第三種也是最惡劣的,就是在所需費用數額的基礎上加倍徵收。而徵收來的錢糧,除了向上級官府上交規定數額,其餘由各級官府層層扒皮瓜分。這種做法表面上很難看得出來,因為他們分的不是朝廷的公用錢。可百姓呢?只能任人宰割忍氣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