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路之遙 作品

第1033章 冰山一角

房間裡太過密閉,加上煙霧繚繞,有些喘不過氣來。喬巖起身關掉電視,拉開窗簾道:“這段時間我們收穫不小,問你倆個問題,從肖克峰程雲海這麼多房產裡面,你們能分辨出哪套是楊清泉的嗎?”

 龐浩博搶先回答道:“還是繼續調取劉月梅的個人消費記錄,包括她的出行記錄,頻繁來往於那座城市,基本可以判定就是他們在使用。”

 喬巖轉向廖健問道:“你呢,有沒有補充?”

 廖健摸著下巴想了一會兒道:“現在小區裡都有監控,只要我們根據消費記錄這段時間調出來,基本可以鎖定。”

 喬巖點頭道:“分析都沒錯,說明你們在認真思考案子。消費記錄,公共交通,物業管理,通話地點,活動半徑,把這些所有元素整合起來,確實是有力的證據。我們不妨反向推敲一下,如果說程雲海的房產,他是不是應該去入住,即便用他的銀行卡發生過交易,但他的活動軌跡和銀行卡消費記錄不相匹配,這是更加有力的佐證。”

 “好比說珠海的這套房子,在程雲海名下,銀行卡頻繁在消費,但他過年期間就沒去過珠海,甚至一整年都沒去過,誰在住他的房子,兩邊證據相互吻合,這才能叫證據。”

 龐浩博好奇地問道:“假如,程雲海心甘情願把房子借給楊清泉,銀行卡的錢是他自己花的,那又怎麼說?”

 喬巖笑了笑道:“這種伎倆看似高明,實則愚蠢至極,而且在很多案例中都有出現。程雲海憑什麼借給楊清泉房子,無緣無故嗎?銀行卡是他消費的,拿出證據啊,只要他證明消費的這段時間在珠海,那就無話可說。即便如此,提供消費記錄單,行程記錄單,水電取暖繳費單,他能拿出來嗎?就如廖健所說,調出監控一比對,還有什麼可說的。”

 龐浩博繼續質問道:“就算證明房子是楊清泉及家人在使用,頂多算個利益輸送,不在他名下,這也不夠留置的條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