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清達 作品

第246章 安全

樓上的一個三哥跑來宮憶楠家裡說他的兩位朋友,好像是叔侄倆,三哥給宮憶楠介紹是這麼說的,前幾天晚上晚一塊他們就喝酒了,喝完了他們就回家了,誰知道就出事了,酒後駕車不說還撞了人,現在被判拘留了,來找宮憶楠想辦法,倆人在客廳裡說著叔侄倆的事。

 宮憶楠把唐小綸叫去,“這事你別找我啊,我又不是交警隊的。”唐小綸很無奈,這傢伙咋就啥事都要找自己呢。唐小綸給倆人普法說:

 你這倆朋友酒後輪換開車 叔侄倆雙雙獲刑。

 我自己不會開車,如不懂怎麼開車,但是這“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然成為車輛駕駛員們的共識,然而你倆的朋友梁魯甲叔侄兩人明知酒後不能開車卻仍舊抱有僥倖心理,甚至三哥說了這倆還是輪換開車交替酒駕,最終“好叔侄”雙雙獲刑。

 梁魯甲叔侄在宮憶楠家和三哥把酒言歡後,由於兩人住處相鄰且離宮憶楠距離不遠,梁魯甲便抱著僥倖心理在酒後駕駛自己的車載著梁魯甲的侄子梁武施一同回家。行駛了一段路程後,梁魯甲因酒醉將車停在路邊後下車和人閒聊,梁武施眼見其叔爛醉如泥、“酒言酒語”,便“自告奮勇”徑直走向了駕駛位接替駕駛車輛。開出一段路後,同樣喝了不少酒的梁武施當時只覺頭暈目眩,竟駕駛著車輛先後撞上正常行駛的小轎車和電動車,導致自身車輛側翻,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對吧。三哥也說了後經鑑定,二人血液中乙醇含量分別為348.96mg/100ml、190.7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均構成危險駕駛罪。

 日前,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危險駕駛罪對梁魯甲、梁武施提起公訴。最終,法院支持指控,依法判處梁魯甲拘役四個月,判處梁武施拘役一個月二十五日。

 再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本案中梁魯甲、梁武施二人均構成了危險駕駛罪。

 檢察官提醒:酒精會麻痺人體機能和心理,容易陷入關於醉酒駕駛的誤區,那麼問題來了,醉酒駕駛的誤區有哪些呢,帶你瞭解一下。

 誤區一:人醒≠酒醒

 有的人覺得自己酒量好,喝一點不礙事,只要休息一會多喝水即可駕車,事實上酒駕認定標準與酒量關係不大,飲酒後即便自覺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有可能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

 誤區二:自以為沒有醉

 飲酒後容易出現超乎尋常的“自信”,自認為神志清醒,還能夠正常駕駛車輛,這其實是對酒駕危害重視程度不夠,對危險事故防範心理較差。

 誤區三:心存僥倖

 有的駕駛人認為“不會那麼巧碰上交警”,有的駕駛人認為“就開一小段不會有事”……但是誰也無法預料危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