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兄弟,有點東西啊!

    李慶楠手上印著紅色作文格的白紙上,筆鋒有力、十分飄逸的字跡躍然紙上。
 


    “我對於違反部隊的守則,在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夜晚九點三十分,從東北兵團北門與南門中段,大約自西向東一千七百二十五米左右的地方跳牆出去。
 


    前往部隊北面三千七百二十五米位置大山處,進行一場長達兩小時的打獵,捕獲十七隻野兔、八隻野雞、一隻狍子的行為,表示深深的愧疚與自責。
 


    因為我違反了部隊第二十八條“xxxxxxxxxx……”與第一百五十三條“xxxxxxx……”兩條規定。
 


    我表示深刻的自責,因為我這麼做不符合紅寶書上的“xxxxx”、“xxxxx”與“xxxxxx”等先進宣言,我感到十分愧疚,讓我徹夜難眠,輾轉反側之中彷徨不安,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表達我對祖國的虧欠。
 


    於是我立志要當一個社會主義的好青年,改正“xxxxxx”、“xxxxxx”與“xxxx”……等等陋習,要做一個講究“xxxxx”、“xxxxx”、“xxxx”以及“xxxxx”的好青年。
 


    我對此痛徹心扉,事後無論如何都想不到自己為什麼會做出那種事兒。
 


    我以前並不是一個違反“xxxxxx”、“xxxxx”以及“xxxx”等號召的人,我根本就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做。
 


    這讓我痛定思痛,感覺到痛徹心扉的愧疚,根本無法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