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雲直上:重返1998 作品

第1612章瓜田李下


  石雲濤一個星期大約在市委組織部待一天,而這一天時間還不定,有時是星期一,而有時候,卻是他去連島市開會的時候,會到市委組織部轉一圈。

  在市委組織部待上幾個小時,就離開市裡回了東河市。

  東河市的事務繁忙,而市委組織部說是忙,都是一些事務性的東西,需要部長決策的時候少,除非市委有重大工作部署,部長要把握好工作方向。/

  高山此時以為石雲濤吩咐的事情只是說說而已,只要部裡頭不配合,石雲濤知難而退,事情就算了。

  而石雲濤在吩咐之後,就沒再因為這事找他,這讓高山在感到得逞的同時,又覺得哪裡不對勁。

  時間在一個月之後,石雲濤突然把高山叫過來談話,說:“高山同志,組織上決定把你調到市政法委擔任常務副書記,你回去以後,準備好工作交接吧。”

  此話一出,高山愣住了,這是不想讓他在市委組織部幹了啊,調到市政法委擔任常務副書記,這是一種平調,看上去,並沒有貶謫他,但是這兩個職位的含金量是不同的。

  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是市政法委的二把手,市政法委管著公檢法司,聽上去也比較牛鼻是不是?

  然而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也就管著政法委那一塊的工作,而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呢,則是管著全市的幹部。

  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給哪個縣區書記打電話,縣區書記不一定買賬,因為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管不到他們,他們之間是平級的。

  而如果是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給縣區書記打電話,縣區書記一定會買賬,因為他們的調整升遷,必須要過市委組織部這一關。

  兩相對比,就能看出這兩個職位的含金量了吧?

  因而從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調到市政法委當常務副書記,總是讓人感到彆扭的,在其他人看來,高山一定是被石雲濤趕出市委組織部的。

  石雲濤此時和他說的很乾脆,沒有任何商榷的餘地,高山在愣住的同時不知說啥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