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之立年 作品

第218章 把我租出去

一天之後,那個黃老闆果然來公司找我。

 不過當時我並沒有在公司,所以他就把所有事情都告訴了蘇清清。

 果然是村長想從中吃回扣,黃老闆原本給出的價格是七千八百塊,而村長只願意給何花六百塊。

 他還跟黃老闆說,何花無親無故,不答應也得答應。

 原來在金錢面前,人性還真不值一提。

 黃老闆這次給何花家的宅基地出價到了兩萬塊,說是不滿意的話還可以再加點。

 蘇清清到我家來吃晚飯時把合同都帶回來了。

 她說農村的一塊宅基地值不了這價,問我有沒有威脅過黃老闆。

 我今天心情很好,就下加思索地說了一句,“你老公是那種卑鄙的人嗎?”

 羅芳芳和張春梅同時放下了碗筷,兩雙眼睛怒目圓睜。

 我媽應該沒聽清楚,還問她倆怎麼回事。

 真是禍從口出。

 蘇清清埋頭往嘴裡扒飯,我看她好像笑了一下。

 我也把頭低下去,邊吃飯邊想該怎樣來解釋。

 我今天之所以這麼興奮,是因為在江大龍的努力下,城南批發市場的大部分商販同意搬遷至新的農貿市場。

 今天就有十幾個商販跟我們簽訂了租賃合同。

 我乾脆就把這件事給她們分享出來,也不至於讓氣氛這麼尷尬。

 “哦,怪不得我前兩天買菜時聽到有人在說你的壞話,原來還真是你在裡面做手腳,為什麼要那樣做?”

 我媽不理解,認為我不該幹那種傷天害理的事。

 可江大龍並沒有採取暴力和恐嚇手段,應該說我們和那些商販是合作互贏。

 “媽,這事你不能怪他,是我的主意……,” 蘇清清這樣說道。

 關她屁事啊?

 她要是想替我背‘鍋’也可以,為什麼非在這個時候把我媽叫成‘媽’?

 蘇清清安的什麼心?還是一時逞口舌之快?

 “芳姐,我看我們兩個根本就是多餘的,人家才是一家人……,”

 張春梅把面前的碗一推,過去拉著輝輝的手就要走。

 可輝輝碗裡的飯還沒有吃完,他也不想走,還說要跟妹妹玩。

 “不許吃,快點走……,” 張春梅大聲喝斥道。

 我媽也火了,讓她趕緊把手鬆開,哪有不讓孩子吃飯道理?

 張春梅不敢忤逆我媽的話,自己怒氣衝衝地摔門而出。

 羅芳芳倒沒有什麼過激的行為,她還在張春梅走後去廚房盛了半碗湯喝。

 但憤怒之情溢於言表。

 我送蘇清清回去的時候,問她是不是故意的。

 她說她不能每次都被欺負,總要扳回一局才行。

 再說她也是順著我的話往下說的,誰讓我在飯桌上自稱是她‘老公’。

 今晚的確是我的錯。

 “老公,我想買輛車……,”

 “閉嘴吧,總有一天我要死在你們手上。”

 “你跟那個何花到底有沒有事?”

 “就算有事也不關你的事,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