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限制數量


                 第四百四十八章限制數量

  馮去疾說道:“這件事確實需要先小人後君子,在帝師身上我們學到了一樣東西,我覺得可以在這裡使用。”

  甘羅問道:“是什麼?”

  “契約精神。”馮去疾說道,“商人之間的合作有契約,作坊聘請工人有契約。

  我們要合作也可以,將什麼都寫在契約裡,我們稱之為合約。

  這個合約受到《商律》的保護,任何人違反了合約,就要付出慘重的賠償。

  賠償不起就要滅臨破產,一旦破產,你們的家產就要被沒收,就算是陛下上次賞賜的東西都要賠償出來。

  任何破產的人不能擁有屬於自己的任何東西,每天吃的都是最差的食物,簡單來說就是勉強吃個溫飽。

  直到將賠償金償還為止。”

  甘羅微微皺眉,這不是在說自己沒有信譽嗎,人和人之間還有信任可言嗎?

  “好主意,要不我們三家先簽訂一個合約,買下所有的船,到時候根據出錢多少再利益分配。

  至於管理,我覺得可以交給我的二兒子李校,兩位看如何?”李斯說道。

  馮去疾頷首道:“可以啊,聽說你兒子一直跟在帝師身邊學習很多有關商業的事情,他當主事確實可以。”

  蒙驁說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他一直跟隨在帝師身邊,一時間怎麼放這個主事。”

  三人你一言,我一語,完全沒有將一旁的甘羅放在眼裡。

  如果是以前,他們也不會去得罪一個年輕丞相,而且還是三大家族之一的甘家。

  可是現在不同了,有了帝師在,就算甘羅依舊是當年的神童,跟帝師比起來,也是雲泥之別。

  甘羅此時臉色鐵青,他沒有想到自己裝瘋賣傻那麼多年,一出山就有人不給自己面子。

  看來自己需要好好的想一想了,要不要對他們出手。

  嬴政這時候開口道:“朕說過價高者得,你們要合作的話,那就等於是直接買下這些船了。

  不過朕相信,你們沒有人任何一人能買下這些船。

  一艘大號寶船五十五萬貫,這個價格震驚了朕。可是當朕知道,這艘寶船的大小之後,朕覺得一點也不貴,反而相當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