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佔他便宜?(第2頁)

 那人一愣。

 “行了,我會去物業投訴你,你先回去吧。”

 物業目瞪口呆。“陳先生,請問我哪裡做的不好?”

 “你連車位是誰的都搞不清楚,就跑來讓我挪車,你覺得我應不應該投訴你呢?”

 呃……

 物業灰頭土臉地走了。

 再然後拎著水果上門來道歉,但陳川,沒收。

 開玩笑,他家水果都快放不下了,他都要送出去,還收什麼收?

 反正他肯定要投訴,那人垂著肩膀就走了。

 然後那個被堵的車主就報了警,警察過來協調。

 “就算他佔了你的車位是他不對,但你這樣堵著人家,先不說給別人帶來麻煩,就是自己用車也不方便呀。”

 “哦,我家車子很多,非常方便。那車放一年都沒關係。”反正是周雲霄的。

 他可以去把自己的車開回來。

 車位他大把,隨便停。

 警察:……

 炫富不違法,不違法。

 反覆給自己做完心理建設後,警察又勸道:“這樣鬥氣沒意義的,不如咱們商量著解決,你有什麼要求,都可以提。”

 “要求嘛,當然有。”陳川很爽快,直接說出他的訴求:“我查看過近幾年的監控,那位車主,佔了我的車位至少已經三年時間,我要求他補交我十年的車位租賃費用,我就挪車。”

 警察:………………!!

 “現在小區車位租金好像是八百到一千元不等,算了,我吃點虧,就按一個月一千元算吧,一年一萬二,十年就是十二萬,錢到車移。”

 警察同志一時半會,不知道怎麼接話。

 陳川會接,他補了一句:“我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

 別說警察同志,沈溪喝著牛奶差點噴出去。

 這大佬是真敢要價啊。

 對方一聽,立馬炸了。‘“十二萬,他怎麼不去搶?讓我給十二萬,我情願花錢請十二個男人,把他的車抬走!!”

 “有道理。”陳川一打響指,然後就給範立珂打電話:“把你家那三臺最大最笨的車,開我這來,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