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過了 作品

第二十九章 一封家書

 “這小王八羔子,毛都沒長齊,就給老子耍女朋友了。”

 老肖臉上已笑得看不見眼珠了。

 “我兒子能幹,管他大小,能找到婆娘就是本事。”

 肖凡媽從小就嬌慣肖凡。

 聽完小兒子女朋友來信,老兩口心裡樂開了花。

 唸完信,桃子伸出手,“媽,我弟媳交代了,這次寄回家的錢,我和二姐每人兩百,這是給我兩姊妹買衣服的,我也不要兩百,給一百就可以了,現在給我,等會你又忘記了!”

 “這次給,我兒媳婦著重說了,我們一定給。”

 嘴裡說著給錢,肖凡媽手卻沒有任何動作。

 “你給不給啊!還想不想我和二姐給你們寫回信了。”

 知道老媽節約,捨不得給錢,香桃“威脅”道。

 “我說了給,就會給,這不是手有點痛,一時沒顧上嗎?”

 知道這次肯定賴不掉,肖凡媽很不情願的從剛拿到手的1500元裡抽一張100,遞給了香桃。

 這時,去果品廠做臨時工的二姐回家吃飯,剛走到家門,聽到弟弟寄錢回家,自己還有份,趕緊跑到爸媽房間,伸出手。

 “我的呢?”

 “給給給,都給!”

 肖凡媽又抽出一張遞給二閨女香草。

 “桃子,下午去食品站看看,買一斤肉,再買點木耳,晚上改善伙食,你弟最擔心的是你媽的營養。另外,晚上你兩姊妹,誰給你弟媳回封信。”

 老肖出門去修車鋪前吩咐道。

 “知道了。”

 兩姐妹拿到錢,臉上樂開了花。

 “少買點,半斤肉就夠了。”

 多病纏身的肖凡媽,還是捨不得花錢。

 晚飯後,一家四口圍在家裡吃飯用的缺了一條腿,用鐵絲固定的飯桌上。

 香草提筆,為了一個稱呼,討論了半天。

 香桃認為以姐姐的名義稱弟妹合適。

 香草認為以爸媽的名義稱兒媳婦比較親切。

 老肖認為現在沒結婚稱兒媳婦有點不合適。

 肖凡媽同意香草的意見,堅持稱兒媳婦感覺親切,也是作父母承認應小霞這個兒媳,還著重強調落款必須是:爸媽,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