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覺得吧,這事可以接
“所以說,你和孔銘遠吃完飯呆了這麼久就是為了這事”
任一生聽到後挺震驚的,他沒想到這個世界還有這麼離奇的事情發生,原告變被告,受害人蒙受牢獄之災,不良商家卻逍遙法外,這簡直就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
“不然呢,你是不是覺得挺離譜的”
“確實很離譜啊,對了,你不是學法的嗎,你覺得這事應該怎麼辦啊”
然而任一生並不是專業學法的,因此還沒有意識到這件事的嚴重性,不知道這事有多麻煩和棘手。
“呵呵,辦不了”
“啥,你踏馬在逗我玩是吧,這受害白費了四年青春就為了爭取自己合法的權利怎麼了嗎,你跟我說辦不了,鬧了,你爺爺可是法學之光啊”
“有沒有可能法律上確實明文規定了敲詐罪,而他也確實符合這個判決,不然你以為申訴了這麼多久,每一次都是維持原判”
“為什麼”
洛非池像看傻子一樣看著他說道。
“懂不懂什麼依法治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你政治課沒學嗎”
“我政治幾分你不知道嗎”
“好吧,當我沒說”
洛非池拍了拍腦門隨後繼續說道。
“這件事沒你想的那麼簡單,對方摳死了他敲詐勒索並且還形成了鐵案,你告訴我這事情要怎麼做”
洛非池表示無論為力,因為這不是他的能力能辦到事情。
“那不良商家侵害消費者的事情就這麼算了,原告變被告就不管了”
“管啊,但是你也明白對於這種案子,最多也就判個一賠十,比畢竟就目前法律條文中,涉及食品糾紛的賠償,是按照食品的售價為基準來定額的,最多也就是十倍。一罐奶粉三四百塊,一週喝一罐,每年也就1萬多塊錢,十倍賠償就十幾萬塊。
相比之下,曹霧竹提出的200萬,是天價!遠遠超出了法律的標準。因此,不良公司抓住了這一點,反告曹霧竹“敲詐勒索”。所以曹霧竹敗訴,反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
任一生陷入了沉默,因為之前洛非池已經講過了,審判的根據是依法治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也就是說曹霧竹所為的公道自然實現不了,而洛非池接下來的話更是和任一生想的一樣。
“你覺得作為一個三十歲曾經是一名從事外交的專業人才,年薪百萬,京都戶口的曹霧竹。女兒出生的時候,他像很多父親一樣,愛女如命,儘自己的能力給女兒最好的生活,這樣的人所追求的公道會是那區區的十幾萬”
“那就沒有任何辦法嗎,你不是學法的嗎,你不是經常鑽研法律的漏洞嗎,解決問題的辦法又不是隻有一中”
任一生嘗試讓洛非池想想辦法走偏門,畢竟對方都能以敲詐罪反告,為什麼他們就不能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你說的沒錯,解決問題的辦法確實有很多種,但是那是在定案之前,這種已經定死的案子肯定不可能投機取巧的,不然為什麼當初對方會死扣這一點直接蓋棺定論,說白了就是在投機取巧”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乾脆拒了不就行了嗎,為什麼還要糾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