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a 作品

第7章 快樂新家

眨眼間就到了七月,因部分實習生實際操作還欠缺熟練,學校最終決定,技能考試推遲到七月底。

 戴志成已一個月沒回姐姐宿舍了。自從在江秋月家吃了第一餐飯後,他堅持要給江秋月二十元做為每月生活費。江秋月不同意,說他還沒有正式工作,待他正式上班後再給。戴志成不依,說自己有存款。在經濟上,他確實比大多數同齡人都富有。最後,在他的堅持下,江秋月不得不收了他十五元生活費。

 由於姐姐早已參加工作,他父親每月給他轉交五十元生活費。乾媽章虹阿姨,幾乎每週會去學校看他,每次都會給他五到十元,逢年過節和生日的還會另給;衣服鞋帽襪,幾乎被姐姐全包。在學校,除了每月二十五元的伙食開銷外就偶爾買幾本書和一些學習用品,剩餘的都存入了銀行。

 三年下來,戴志成已存了630元,還不包括這次唱歌獎勵剩餘的六十多。給了江秋月十五元和詩雅一起用了一些,目前仍有三十多。

 隨著相處的時間增多,戴志成從工人們口述和自己的親眼所見,知道新媽媽江秋月對工作非常認真,所加工的工件廢品率幾乎為零。她不僅相貌出眾(全廠公認最漂亮的女人),人品也是一流。從不和別人在一起說三道四,談論是非。除了工作和生活上與工人們正常交流外,都是上班在車間,下班在家的兩點一線。外出也只是買菜和購買生活用品,再就偶爾回一趟在附近的孃家。

 她丈夫是八一年初,死於肝癌。之後,一個人僅靠著四十多一點的工資加獎金,帶女兒柳詩雅過著艱苦而又充實的生活。江秋月也通過肖莉和其他同學的介紹,知道和了解戴志成許多事情。

 戴志成因為再沒去過食堂,在食堂上班的師孃覺得十分奇怪,不止一次向師傅劉三毛問及。師傅也覺得奇怪,上班時問了他幾次,戴志成只好告知,已在江秋月家搭夥了。

 從此,每天晚飯後,他會帶上柳詩雅散步嬉鬧,週末就帶上妹妹上街玩,買水果、酸奶、冰淇淋、看電影或在家彈吉他教妹妹唱歌等。後來又開始教她滑冰,打羽毛球和騎自行車。每天洗完澡從澡堂回來,江秋月便洗衣、做家務、搞衛生或縫縫補補的。柳詩雅則做作業和學習,戴志誠就在旁邊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