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3不瘋 作品

第72章 桃菜的堅持

林田惠和濃眉、室毅坐在出租屋中,佐藤前輩還在警察署鎮守,甜歌和桃菜尚未回來。

 “為什麼說我搜集的這個證據可能用不了?”林田惠十分不解地詢問室毅。

 “這個說來話長。”

 “那你就長話短說。”

 室毅捋了捋思路,簡單為林田惠解惑。在櫻花國,打架鬥毆的成本其實很高,一旦被警方抓住可能會被認定犯了“暴行罪”,根據傷勢嚴重程度進行量刑。情節輕微的,給予對方一定的賠償並正式道歉後就算了事,一般賠償金額20萬至150萬不等,而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情節較重,那就不是拘留了,可能會被判處3年以下的刑期;如果不幸造成了重傷,恭喜你,喜提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所以,你會看到很多公共場合裡,明明雙方劍拔弩張、火冒三丈,但最後還是在吵嘴,不敢真動手。

 “啊咧,真的假的,那之前宮野嵐還打過yuya桑,我也打過幾個小混混,呃,還有高中生。”林田惠不置可否,本以為在櫻花國打架是個小事,聽室毅這麼一說,好像風險很大。

 “請問你被當場抓住了嗎?如果你被抓了個現成,你還能坐在這裡?”室毅瞪了一眼林田惠,繼續說:“還有,只要你沒有什麼前科、案底之類的,跟暴走族打架遇上警察,負責背鍋的永遠都是暴走族。”切,說來說去,還不是一樣,只要沒有目擊證人和證據,該出手時就出手。

 “這跟我搜集的證據有什麼關係?”

 “因為判處嚴厲,所以對證據的要求頗為嚴格,這也是為什麼說如果沒有被警察當場抓獲就沒事的原因。對於鬥毆的雙方,即便是有力的證據,但一旦獲取證據的方式是違法的,那麼警方就可以不予採納,反而會追加違法獲取證據的罪名。”

 室毅看了眼林田惠,繼續說:“你這個視頻一是非法入室、二是非法拍攝,屬於明顯的違法手段獲取。如果是八卦新聞之類的,匿名放到網絡上傳播可能還會有些效果,但給警方的話是不會被認可的。”

 有沒有搞錯,周青白又是爬牆又是對戰貓又,結果卻只是徒勞一場,這太打擊林田惠的士氣了。

 “還有一件事,富士電視臺已經通知了新聞媒體,準備下午3點召開新聞發佈會,徹底解決這次事件。”室毅語氣沉重,畢竟現在沒有什麼實質證據可以翻盤,下午的發佈會既是解約會也是聲討會,作為電視劇的主要人員之一,他又怎麼開心得起來。

 林田惠看了眼異常焦慮的濃眉和愁雲慘淡的室毅,拍了拍手鼓勵道:“還沒到最糟糕的時候,我們還是有機會的,哪怕是手頭上掌握的東西,我們也可以無愧於心地向媒體、向市民進行說明解釋。”

 “宮野嵐的姐姐已經藉助家裡的力量在引導一部分媒體提出質疑,這位宮野楓很清楚自己親弟弟的實力,她很聰明的開始用鬥毆雙方的體型、身體素質做成對比效果圖,通過媒體發聲,我相信,還是有很多有是非分辯能力的人能夠不被不良輿論所影響。”

 就在林田惠幾人還在商討的時候,田邊事務所裡也在進行著激烈的爭論。爭論的焦點自然是此次輿論事件,畢竟涉及自家公司的兩位藝人,還有自己公司藝人為主演的電視劇。爭論雙方分別是堅持支持藝人的赤西部長和認為應該置身事外的公關部石川部長。負責旁聽的有田邊昭知社長為代表的一眾高層。

 “簽約藝人的時候想著把藝人當做搖錢樹指望從他們身上齁到羊毛來填飽自己的錢包而當藝人有困難的時候就棄之不顧不聞不問甚至想著落井下石渾然忘記了他們才是我們的生存之本立足之道,這就是田邊事務所公關部部長的醜惡嘴臉嗎?”此時爭論已至白熱化,赤西部長完全撕破臉皮不管不顧社長大人還在位置上看著,一口氣不停歇地怒噴石川部長。小野課長作為林田惠和桃菜的臨時經紀人,獲准旁聽,此時也鼓著雙手給老大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