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尾巴 作品

第278章 釋放張大牛

四名御史駕車回縣衙了。

 武方說:“此間之情如此,恐造反之日不遠矣。前有冀州之史,旁有渤海之例,遍地乾柴,亦舉目皆星火,燎原遲早耳。”

 這冀州造反的歷史,林鳳儀在剛穿越來的時候就聽揚風說過了,也是和八二分有關。

 海濤說:“現則如何?放張大牛,則彼等遲早造反;將之定罪,恐逼其造反。”

 林鳳儀也覺得很為難,從案件本身來看,確實不足以定罪,不過她很清楚,自己心裡想放人,是因為政治上的理由;從警察的角度來看,這好像不太專業。

 林鳳儀說:“一開始,張大牛的不在場證明太完美了,反而引人懷疑,一問之下,果然漏洞百出。可是,這隻能說,不能證明他無罪;但縣役僅憑身形,以及人人都有的鐵鏟與長衫,又不能證明他有罪。放了吧。”

 三個人聽得大致懂了,結論是放人;但又聽不太懂。

 揚風說:“何謂『不能證明無罪』與『不能證明有罪』?不證無罪,非即有罪?不證有罪,非即無罪?”

 這林鳳儀一下子不知道怎麼回答,這個觀念的演變,人類也花了幾千年。

 定罪最重要的不是疑犯能不能自證無罪,而是辦案的要證明他有罪。

 林鳳儀說:“天下雨,地一定會溼;但是地溼溼的,不一定表示天下雨,也可能剛剛有人潑了水。張大牛如果來劫獄,一定就沒有在許爹那裡待到半夜;但是張大牛如果沒有在許爹那裡待到半夜,可能是去山上打獵,去雲鎮賭博、找姑娘,也可能來劫獄,我們不知道到底是哪一種。”

 海濤說:“彼無馬無車,一夜雲鎮來回,無此可能。若說半夜去找張添壽鬥蟋蟀,在下倒是願信。”

 大家都知道林鳳儀只是舉例,不是真的說張大牛去雲鎮,揚風還是憂心忡忡:“則此案未來如何?續尋其他疑犯,或即向皇上稟奏無法查察?”

 大家沒有主意。

 林鳳儀嘆了一口氣說:“明明就是張大牛,而且最有可能的,就是去許爹家吃那根本沒有的飯那些人,什麼阿祥阿文的。如果要查下去,只能查看看有沒有別的證據,不然回去騙他說在李阿進家找到江標、江標和李阿進都供出來了,看他會不會招,這樣辦也行,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