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橋新橋 作品

第三百一十四章 二十多年前的秘辛(第2頁)


“既然不是這個世界的人,那麼極有可能是這個世界的妖邪,剛好驗證了他們之前的猜想,於是在某一天夜裡,那大家族的當家人親自下令,要將那小男孩處死在襁褓之中,免得將來長大之後,禍害了整個家族。”

“結果,在命令下達的過程中,不知是誰走漏了風聲,那大家族的大少奶奶得知消息後,不想自己辛苦懷了三年多的孩子慘遭毒手,連夜抱著孩子逃跑了。”

“後來聽說,那位大少奶奶跑出去後沒多久,就被那大家族的人給找到了,並當場殺了那小男孩。”

洪宇聽到這,有些憤怒,“僅僅憑藉這張天師的一面之詞,就要了自己至親之人的性命,而且還是一個襁褓之中的小孩子,這大家族的當家人也是夠昏庸。夠殘忍的。”



“誰說不是呢?”

鍾靈嘆道:“可那大家族在當地的地位很高,誰又敢說什麼?”

“而隨著那小男孩一死,我和我姐姐的婚約也發生了改變。”

“從最開始的指腹為婚,到後來,我爺爺給我們姐妹倆與那大家族的另外兩名嫡系子弟定了娃娃親。”

“在我和我姐姐二十歲大學畢業的那年,那大家族的人上門來提親了,要求我和我姐姐一同嫁過去。”

“我姐那人性格溫順,比較聽爺爺的話,所以當時就答應了。”

“而我比較有自己的主見,並不喜歡這種包辦的婚姻,並且,我也並不喜歡那位與我有婚約在身的人,所以當時我以學業為由,說自己已經拿到了國外名牌大學的碩士錄取通知書,要去國外留學,推遲了這門婚事。”

“開始,我爺爺並不同意,不過在我父母的幫忙遊說下,以及男方那邊當時也不急著結婚,所以最後我爺爺還是答應了,說等我從國外讀書回來,再履行婚約。”

“在我姐姐嫁去之後的第一年,就生下了幼微。”

“可誰知,天有不測風雲,在幼微才剛學會走路的時候,我姐姐忽然在婆家離奇死亡了。”

“死因竟是晚上在後花園裡散步,不小心掉進了後花園的池塘裡,淹死了。”

“沒有人比我清楚,我姐姐的水性有多好,我們經常會去游泳館游泳,她在深水區來回遊十幾圈都沒問題,怎麼可能在小小的池塘淹死了。”

“當時我還在國外,得知這個消息後,立即趕回了家,原本以為家裡會幫忙查找死因,替姐姐討一個公道。”

“可結果,我太天真了,我爺爺對姐姐的死,不但既往不咎,甚至還要把我繼續嫁過去。”

“對此,我當然不能答應,無論如何,我也不會嫁給仇家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