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憤怒 作品

第779章

第779章

一個房間裡,陳老五看著秦歌給他的合同,陷入了深思。

“我。。。。。。不太明白。”

秦歌解釋道:“這一條,是說你的審訊會押後執行,如果你在審訊過程中有隱瞞、欺騙、串供、反供、賄賂官員等任何會影響正常審判進程和定罪依據的行為、舉動,那這個合同就作廢,他們會以之前我說的方式,對你進行審判和調查。”

“這一條,是說你自願捐獻十二億大夏幣給老喬所在的部門,他們有權在任何領域使用和分配這筆財產,你沒有知情權、檢察權,也不能過問。”

“這一條,是說你手下的房產依舊歸你,銀行財產、基金、股票等資產依舊屬於你個人名下。但是,你的煤井、商場、金店全部充公,但是由你繼續管理和經營,所得收益百分之四十歸你自己,百分之六十歸老喬的部門。”

“這一條,是說你不能辭職,不能撤資。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不能違法、不能犯規,不能惡意競爭和擾亂市場。但是你在經營和管理方面有獨斷專行的權力,要給誰送禮,給誰辦生日宴會,都可以自行決定,但是需要彙報和形成材料上交。”

“友情提示,不要以為這條是你撈錢的縫隙,動這個小聰明,會讓這個合同瞬間失效。”

“這一條,是說如果你遵守以上全部合約內容,你即日起就算你在服刑了。審判結果下來,比如說判你十年,那就是從你籤合同算起來,你在外面喝酒聊天,去商場購物,經營生意。。。。。。都算你在服刑,而且是在給國安部門立功。他們會根據你的工作表現,每年進行一次研討,是否給你減刑。當你的‘服刑’時限過了以後,你可以選擇繼續延長這份合同,當然,就不是服刑的合同了,而是純粹的為國安部門經營做事的合同。也可以選擇全身而退,到時候你想去南國、去自己做生意。。。。。。都隨便你,但是你終身不能出國,不能更改國籍,不能和任何其他第三方組織合作,並且終身要受到國安部門的監督管理,隨叫隨到。除此以外,你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