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所 作品

第六十三章 缺席


  各國法律都有差不多的規定: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5200文學

  但就算是這樣。

  新德里的最高法官一臉正義,重新審視了原先【大象天氣】提供的證據之後,很快就做出了新的判決:

  【monsoon】公司存在盜用【大象天氣】數據的行為,並且性質嚴重,【monsoon】公司不得繼續盜用【大象天氣】商業數據,需要在報紙上登報道歉,並賠償五千萬美金,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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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屬於【超群集團】一方的原告席上空空蕩蕩,只有天竺國指派的控方律師。

  反正這種情況,只要我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

  而坐在被告席上,衣冠整齊的【monsoon】公司總裁則一臉麻木。

  停止盜用【大象天氣】的商業數據這個判決倒沒有什麼,【大象天氣】已經關閉了國際上大部分區域的天氣預測,他就算想盜用,都沒得盜用了,除非他能黑的進【超群集團】的服務器。

  但如果托馬斯有這個能力的話,他就不用出來做這個【盜版創業】了!

  托馬斯一開始的想法是很好的。

  不就是盜用【大象天氣】的天氣預測數據嗎?

  就算【大象天氣】知道了,他身處地方保護注意嚴重的天竺國,【大象天氣】這個外來戶,能拿他怎麼樣呢?

  最後還不是無可奈何!

  像國際上能耐通天的製藥巨頭,能拿天竺國的彷製藥行業怎麼樣呢?

  還不是捏著鼻子承認了!

  說起天竺的彷製藥行業……

  天竺國的彷製藥行業,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號稱【世界的藥房】!

  彷製藥指的就是品牌藥的專利過期後合法彷製出來的廉價版本——嗯,正常情況下。

  但實際上呢,在天竺,就算是處於專利保護期的品牌藥也會被彷制。

  天竺的藥企之所以有這樣的【霸氣】,是因為天竺政府在1970年推出的一項法律——《天竺專利法》。

  該專利法規定,複製一種已有的分子是合法的,只要生產過程不一樣就行了。

  藥物是由分子組成的,天竺這個新專利法就等於向本國的科學家們宣佈:你們只要靈活改變一些生產步驟,那麼就不算侵權,可以隨意彷制世界上任何一款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