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所 作品

第三十八章 奇葩的國家2


  更誇張的是,為了這個爭議,天竺稅局動用國會修改了稅法,還中止了69個雙邊投資協議。撞了南牆也不回頭,一根筋到底。

  事實是這樣的。

  天竺稅務局要求【沃達豐集團】繳款1200億盧比的稅款,【沃達豐集團】不交,就先凍結了它250億盧比的存款。

  【沃達豐集團】不服,提起訴訟,天竺最高法院一看,這沒有法律依據,於是就判【沃達豐集團】勝訴,解除了天竺稅局強加給【沃達豐集團】的扣繳義務,此前天竺稅局要求沃達豐扣繳1200億盧比稅款的決定予以撤銷,同時要求此前扣押的250億盧比的存款,也予以退還,外加返還每年4%的利息。

  眼看著到手的錢飛了,天竺稅局當然不服,於是鼓動國會通過2012年的財務法案修訂了所得稅法,添加了幾個條款,根據這幾個新條款,【沃達豐集團】不只要補稅,還要交罰款。稅款和罰款合計33億美元。

  更讓人無語的是,天竺稅局說了,這不是新規定,這是澄清現有稅法中的一些說法,應當從現有稅法生效日期,也就是1961年起開始生效,追溯50年。

  嗯,是50年!

  就在1962年發生的裡德里首都保衛侵略戰的前一年,開始生效。

  天竺稅局幹嘛不把這個稅法追溯到1947年呢?

  那一年,天竺的國父不是依靠“你不要讓我獨立,我就絕食死給你看”的不合作精神,成功建國嗎?

  天竺國會修改了稅法,稅務局據以上訴,最高法院一看,這下有了法律依據了,就轉變了立場,裁定支持天竺稅局。天竺稅局再度要求沃達豐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三項漲到了51億美元,在原先的稅款數額上翻也一倍。

  這下全世界都炸了鍋。追溯50年,這得翻出多少老賬來?這不是沃達豐一家的事情,這牽涉到無數家在天竺投資的跨國公司。連美國商會也參與進來了。

  因為已經牽扯到國際糾紛,於是【沃達豐集團】就根據已經簽訂的【BipA】(雙邊投資促進和保護協議)中的仲裁條款,進行仲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