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 作品

第一百一十六章、護法首戰告捷5.0

此地為揚州江都縣,本地縣令董幼興恰是成都人。正是梁橋的同窗,從小的交情。

前段時間,董幼興成功候補江都縣令,啟程前去探望過樑橋,當時梁橋還病著,兩人約定日後要互通書信的。

豈料,書信沒到,本人來了。

來就來唄,還帶了個麻煩來。

董幼興困得眼皮都快睜不開了,到處也沒有個能坐下的地方,索性扯了梁橋的衣襬鋪在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你不知道我最近多麼煩,衙門裡上上下下哪一個不是老油條?就算我是個縣令,還不是要為五斗米打斷好夢?你方才沒見那公堂之上的陣仗?真真好笑。”

“好笑好笑。”梁橋拍拍同窗的背,表示自己明白的,可是他畢竟是大老爺,如今自己是犯在了他的手裡,有些事情還是要說清楚。

長夜寂寥,此地安靜的不合時宜,燭火很快要燃盡了。

董幼興睡意全無,竟然還有一絲興奮。

“你是來幫我的,我錯怪你了。”

梁橋反倒困得歪在他肩膀上。

“好說好說,能給我換一間舒服的牢房嗎?”

“不能!”

董幼興霍然而起,旁邊梁橋以頭親吻大地。

“別睡了,我去吃個早飯,馬上升堂!”

梁橋腦袋嗡嗡的,捂著額頭就地翻滾。

“你不是愛睡懶覺的嗎?這樣好的習慣要保持啊啊啊啊啊啊啊……”

調查時間只有半個晚上,要想立刻出結果,不太容易。

可是有錢打點,就可以有結果

出來。

再升堂,兇器、屍身、目擊證人,三項俱全。

兇器是一把剔骨尖刀,身首分離的屍體蓋著白布,就擺在大堂正當中,而那目擊證人是個身材矮小的中年男人,據說是路過的行人。

“小的去走親戚,回來見到這個人持刀行兇,把一個妙齡女子砍殺在地,是親眼所見!”

梁橋非常無語地看著這個完全陌生的傢伙。

“案發現場是在何處?”

師爺拍案。

“嫌犯住口!”

“我為自己辯護,自然該問問,老爺您說呢?”

縣令搬來一堆公務卷宗低頭批閱,看都沒看他。

“問。”

師爺眼珠轉了轉,緩緩坐了回去,身後有人拉扯他的衣服,是要急著去給沈公報信,但他拂開了那人的手,決定靜觀其變。

梁橋盯住了那證人。

“回答我方才的問題。”

證人不敢看他,只看著自己的腳。

“是在瘦西湖岸邊。”

梁橋無語扶額。

“你也說了是個湖,環湖一圈都是岸,究竟何處?”

“夜太黑了,小人沒有看清。”

“夜太黑了,小人沒有看清。”

你們要誣陷我,好歹做做功課,也算是給點尊重啊。

“你自己走路經過哪裡,你自己不知道?還是說,親眼目睹行兇殺人是家常便飯,一點也不足以給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證人努力組織語言,半天才說是在瘦西湖邊上的柏楊村村東五里外。

“那麼,我是什麼時辰行兇的呢?”

“是子時前後。”

梁橋繃不住笑,緩緩踱起了步子,被董縣令

輕咳提醒,趕緊換上嚴肅面容,站定不動了。

“在下是子時三刻被衙役從客棧帶走的,依這位老兄所說,我是子時前後殺的人,那麼,就算我是亥時動手,子時三刻剛剛返回客棧,請問,一個時辰又三刻,夠不夠我這個連坐騎都沒有的書生從什麼柏楊村東五里趕回去啊?”

有人“噗嗤”一下樂出來。

董縣令終於從一堆卷宗中抬起眼皮,看了一眼那呆愣在原地的證人,伸手越過滿桌公文,抓了一枚令籤丟出去。

“證人不說實話,打!”

我怎麼就說得不好了?是哪裡有漏洞?他還沒反應過來,卻見個個都在笑他,笑得他一陣羞惱,伸出手去指。卻不知道要指誰,哪一個他都不敢指,只好指梁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