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 作品

第二十四章、十萬貫1.0

梁橋養了幾日,有了點精神,親自寫下一封信,叫春娘偷偷命人送去零餘子的堂口。

給米象。

春娘一臉不高興,不過還是照辦了。

侍衛傍晚回來,送來了回信。

當著春孃的面,梁橋打開信來,不過到底心裡還是有些打鼓,快速看過一遍,這才放心地笑了,把信轉給她。

信很簡短,是道歉和感謝,末尾只有四個字:使命必達。

“這是什麼意思?”

梁橋笑而不語。

“取紙筆來,我再寫一封信,你幫我送給酩酊山莊的烈莊主。”

四天後,烈莊主上門來,先是拜會了莊豹。莊豹沒在,他便省了客套,直奔梁橋的屋子而來。

春娘聽到是烈莊主來,嚇得慌忙拿帕子往梁橋頭上遮。

“不用遮掩,我就是要他看我的慘相。”梁橋故意撓撓臉,就是沒有血痕,也要撓得幹皮翻起來。

饒是春娘天天見他,這幅樣子,也著實有些讓她胃裡翻騰。

烈莊主倒是穩得住,不過看眼神,也是很驚訝了。

“怎麼弄成這個樣子?”

“慚愧啊。”梁橋虛弱地歪在床頭,一說話咳兩聲,想行個禮,抬起手來,兩隻手在半空中直抖。

“不必如此。”烈莊主按住了他的手:“可是有賊人加害?”

梁橋擠出痛苦的笑:“小侄無用,不知還能活幾日,因此著急請世伯過來,實在是小侄有心願未了。”

魔教的事,混江湖的,多少都有些耳聞。

尤其烈莊主和方政是多年的交

情,不用梁橋開口,他自然明白。

這錢確實是方政存在酩酊山莊的,已經存了兩年了,兩年生息,如今要烈莊主拿出來,可不止十萬貫了。

他不是不捨得掏錢,只是,當年方政存這筆錢的時候,是以個人的名義。

“想要這筆錢,誰來也不管用,讓方政親自來提。”

梁橋差點嘔出一口血。

真是開了眼了,這烈莊主五十幾歲的人了,連江湖規矩都不懂?明擺著欺負我吧?岳父是魔教的人,他的錢哪裡來的?還不是魔教的錢。說到事情最開始,岳父幫烈莊主與兄弟打擂臺籌的那些錢根本就是公款,不然堂口的賬本上怎麼會有記錄?

拿著魔教的錢來生錢,生出來的錢就是他自己的了?

這事放在平時,也許沒人管,可現如今是什麼情形?

“就因著我岳父欠下虧空,他唯一的兒子活生生被人摔死了,您知道嗎?我剛剛得到消息,岳母不堪折辱,已經病亡了。如今小侄說一句得罪的話,哪怕是偷是搶,也得把這筆錢補上,否則教主是斷斷不肯善罷甘休的!”

烈莊主不為所動。

“孩子,你好痴啊。方老弟若死了,你們教主關著他閨女做什麼?必然要放她自由。腰纏十萬貫,騎鶴下揚州,鳳兒這輩子也衣食無憂了。可憐天下父母心,想必方老弟也是願意的。”

說得好輕巧啊。

說得好輕巧啊。

教主既然饒了岳父一命,必然是不達目的不肯罷休的。岳父如果

死了,虧空又沒追回來,等於是教主吃了個啞巴虧,焉能放過鳳兒?

再者說,有鳳兒在手,教主更會逼著自己把虧空追回,所謂自由,根本是痴人說夢!

梁橋急上心頭,又咳了兩下,外面侍衛趕緊進來幫他端茶倒水。

藉此空隙他觀察烈莊主神色,倒也是有一絲關心,只是這所謂一絲真的就只是一閃而過。他的態度依然堅決,料想事情不像自己瞭解的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