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郡公 作品

第1031章 時不我待


  他只是看了一眼這個周揚在王室銀行賬戶最近半年的流水,然後再看看此人的納稅記錄以及基本財產調查,稅務調查官的直覺告訴他,這人有問題,大問題!

  三個月之前,此人的銀行流水還是侷限在幾十兩的,但是三個月之後瞬間就是爆增到數千兩,但是納稅記錄卻是依舊。

  此外這個周揚在一個月之前,購入了一套位於商貿區靠近沿江路的地段裡的一棟帶庭院的兩層小樓。

  那地方在四五年前,還是一片荒地,但是現在,卻是整個上海,乃至整個松江府裡房價最高的商住區。

  這一棟帶庭院的兩層小樓,市價起碼是五千兩起!

  因為此地剛好在江邊,隔壁就是整個商貿區的商業中心,聚集著一大堆的大型公司以及政務機構,上海證券交易所,第三證券公司,直隸紡織銀行等等都是在這裡。

  因此這一片地區也就是吸引力大量的達官貴人購置產業,把價格也是越炒越高。

  而周揚不過是一家小麵館的老闆,即便他把整個麵館賣掉,再把他的全部家底都拿出來,估計都買不起這棟兩層小樓!

  而此人的堂哥,也就是周籟,剛好就是上海碼頭公司,第三期碼頭工程的項目經理,四個月剛升上來的,之前只是個副經理。

  這裡頭肯定有問題,大問題!

  這個人有沒有貪汙,稅務官員自然是不關注,也不在乎的,但是從此人的納稅紀律來看,卻是和以往一樣,換句話說,他突然獲得了這麼多的貪腐收入,但是卻沒有繳納相應的稅收。

  這,就有問題了。

  所以稅務調查官孫燦很快就是拿著一大堆的資料走了,接下來,他將會對包括周揚在內的上海碼頭公司的諸多高層進行詳細的稅務調查。

  稅部那邊會怎麼做,趙進大體上能夠猜得出來,不過他卻是沒有管了,因為接下來的事,其實他也插不上手了,畢竟現在的他已經不是稅部的人了,如果貿然插手的話,有越權的嫌疑,那些如同餓狼一樣的御史可是不會放過這種機會的,哪怕是無法給趙進帶來什麼實際性的定罪,但是一紙彈劾肯定是少不了的。

  因此現在的趙進,得避嫌。

  回到了知府衙門後,他也是開始忙著自己的其他事務了,畢竟上海碼頭公司那邊的事,只是他預定的第一把火而已,而實際上這把火已經是燒了起來了,幾乎全部有問題的管理層都已經是被抓了起來,哪怕最後無法給他們定罪但也算是把上海碼頭公司的蛀蟲們給揪了出來,而且更關鍵的是,這個案件已經是開始逐步上報,並且直接引起了上層的注意,尤其是國企部,已經是對上海碼頭公司所暴露出來的這種新型犯罪事實保持了極大的關注。

  因為他們已經是察覺到了,這種行為可不僅僅是上海碼頭公司一家的事情,而且有可能發生在所有國企部企業裡的犯罪。

  但是,這種企業員工通過自有的權限,利用各種合同損害公司利益,然而自身卻是沒有直接從這種合同交易裡獲得利益的行為,目前大乾的法律是沒有對此作出明確的限制的,因此很難給他們定罪。

  這種情況,肯定是不能持續下去的!

  國企部那邊,已經是開始對幾乎所有的國企部企業都是展開了突擊式內部排查,同時聯絡了巡警部的經濟犯罪司進行調查。

  如今的法律框架儘管無法對這種行為直接定罪,但是並不是每一個犯罪嫌疑人都能夠和上海碼頭公司的那群人一樣,有著如此明確的防範心理的,只要能夠找到他們通過這種合同交易裡直接或者間接獲益,那麼就能夠直接以侵吞國有資產罪起訴他們。

  實際上,這些針對官辦企業僱傭的員工,還是比較麻煩一些,倘若是國企部的官員,那麼就簡單多了,如果有明確的證據的話,直接給他們定下貪汙受賄罪、侵吞國有資產罪之類的,哪怕是沒有找到他們直接受益或者間接受益也不礙事,以為針對官員,還有一條瀆職罪呢。

  因為工作失誤造成了重大損失,這妥妥的符合瀆職罪的判罪標準!

  這個瀆職罪,只針對官員,而且這玩意也是個大籮筐,基本啥都能往裡裝,基本上發生了什麼事情的時候,需要官員為此負責的時候,大多都是少不了這麼一條罪名。

  不過,針對國企部官員的處理,這倒不是什麼大問題,大乾王朝還處於開國初期,各方面還是比較積極健康的,對貪汙腐敗這種事的容忍度比較低,只要有官員敢這麼幹,而且還是被揪出來了,那麼大多都是會非常非常的倒黴。

  只是現在出現問題的並不是官員,只是國企部的員工,人家可不受瀆職罪這種專門針對官員的罪名影響。

  這種情況肯定是不能持續下去的,國企部那邊得知了這個案件後,一方面是內部進行排查,另外一方面也是直接開始推動法部那邊制定下的法律。

  在國企部的推動下,法部那邊就已經是開始準備制定相關的法律,準備堵上這個漏洞了。

  從這,也能夠看得出來,國企部的能量還是比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