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郡公 作品

第四百三十四章 才子溫睿淵


  其實,對於楚行來說,他每天需要處理的奏摺時間並不是特別多。

  因為他手底下有一套高效的軍機處呢。

  這幫子精英,其實在將奏疏送到楚行跟前之前,就已經將屬於大佬的密摺之外的奏疏全都看過一遍了。

  並且還會把一些比較長的奏章做出摘要供楚行看。

  楚行雖然愛惜自己的權利,但是卻也不得不隨著所控制的區域對權利進行一定程度的下放。

  畢竟誰都不是鐵打的。

  當然,軍權不論大小都是要握在手裡的。

  除此之外,軍機們在提前分類審閱奏章的時候,會先一步做出初步的處理意見,並用銀幣夾在奏章之中。

  楚行如果覺得可以軍機處提交上來的處理意見可以用的話,一般直接就選用了,如果不滿意,直接打回重擬,或者是乾脆楚行直接做出決定。

  比如上述的齊岐山的奏摺裡,除了楚行批覆的這幾句之外,負責這份奏摺的軍機侍讀還作出了兩個詳細的處理方案,整個方案洋洋灑灑數百字。

  基本上已經是給出了處理意見,包括賑濟災民,從何處湊集錢糧,督察院給如何監督,產生的流民該如何處理等等

  要不然的話,累死楚行也處理不完每天都不停呈遞上來的奏摺啊!

  但是為了防止軍機處越權,楚行是嚴令規定,但凡是奏摺,從通政司到軍機處,整個流程不得截留,不得更改,必須是奏摺原文呈遞。

  同時最終的決定也必須是楚行這個大王親自來做!

  也就是說,軍機處那邊只是給楚行提出初步的解決方案,而且往往還要求同時提供兩個以上,但是真正有權利做出決定的,只有楚行自己,軍機處是沒有做出決定這個權力的。

  楚行給軍機處的定位一直都是很明確的,那就是用來減輕這的工作量的秘書機構,而不是能做出任何決定的權力機構!

  但是最近他也是感到軍機處的一些軍機們,可能是因為經驗原因,總歸是能力差了一些,很多時候擬定的處理意見都是讓他無法滿意。

  為此,他已經是準備對軍機處進行一定的改革了,繼續細分軍機處內各科,擴大到大小十幾個科,包含軍事、民政等各項事務,而這些科的科長們,也是準備從大乾王朝的一些能幹實事的中層官員裡抽調擔任。

  並且為了預防軍機處的這些科長們權力過大,他是規定了,但凡是軍機處裡任職的科長、副科長乃至普通科員,任職不得超過三年,三年後改任他職不得留京,必須到地方任職,三年後方可回京任職,六年後方可再在軍機處第二次任職。

  同時規定,軍機處內不得內部升遷,也就是說,軍機處裡的普通科員們,是不能在軍機處內部直接升遷為副科長、科長的,三年一過就外調,升職也只能在外面升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