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絕 作品

第316章 殺人夜(上)


  田明國從東來順火鍋店出來。

  襯衫隨意的搭在肩頭上。

  腳下有點踉蹌。

  他喝了不少的酒。

  乾瘦的臉頰上,寫滿了醉意。

  左側額頭上的刀疤,看上去又紅又亮。

  那是他二十歲時,和人打架留下的傷。

  他一直引以為傲,是他青蔥歲月的印章。

  從十幾歲開始混跡社會。

  不知道毆打過多少人,也不知道被多少人毆打過。

  要說他活了四十幾年,最得意的只有兩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額頭上這道傷疤。

  這使他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因為這道傷疤嚇跑了不少人。

  甚至很多人,背地裡給他取了個綽號:刀疤明。

  第二件事,就是他在二十四歲那年,睡了那條街上最漂亮的女人,而且還為他誕下了一個漂亮的女兒。

  一度,他非常愛這個女人,甚至願意為她付出一切。

  可這個世界上,沒有永恆的愛情。

  某個早晨醒來,女人帶著女兒離開了。

  那一年,他三十歲,女人二十六歲,而女兒只有六歲。

  他發瘋了似的到處找那個女人。

  可她卻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徹底從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他痛苦、沮喪、失落……他明明對她那麼好,她為什麼要離開呢?

  嗯,也許是有幾次自己醉酒,動手打了她的緣故吧?

  可是,他真的愛她,難道這還不夠嗎?

  兩年後,他終於找到了她。

  原來,她一直都躲在這個城市的角落,悄無聲息的生活著。

  他想要再續前緣,可被女人無情的拒絕了。

  於是,他決定報復她。

  用女兒逼女人給他錢。

  從開始的幾百塊,到最後變本加厲到幾千塊。

  女人帶著女兒躲他。

  他就陰魂不散的找到他。

  然後不斷的重複著。

  直到這一次,女人躲了他三年之久。

  可是,只要女人還在這個城市,他就一定有辦法找到她。

  不久前,他從女人的手中勒索了五千塊錢。

  他不在乎女人通過什麼方法弄到的錢。

  這筆錢,他僅僅用了幾天的工夫,就揮霍一空。

  喝酒、賭錢找女人……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

  反正,錢花光了,他就去找女人要。

  如果對方不給,他就用女兒威脅她。

  這一次,他決定要兩萬塊。

  兩萬塊,足夠他瀟灑一陣子了。

  畢竟,不能把對方逼得太緊。

  沒想到,女人竟然答應了。

  約好了今晚去女人的家裡拿錢。

  他不禁有些小小的興奮。

  女人雖然已經快四十歲了,可比她少女時還要美豔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