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萬的鍵盤 作品

第216章 再赴耀揚(二)


  韓旭一直感覺這個兇手像極了李明遠。

  至少在心理素質層面,與李明遠不相上下。

  不僅具備了極強的反偵查意識,而且足夠冷血變態。

  一連四起案子,全部是先j後殺,手段極其狠辣,甚至遠超大部分人的想象。

  韓旭一直有一個疑惑,關於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兇手的遺傳物質,是不是同燈塔案一樣,兇手也沒有真正對被害人實施侵害,一切都是一個假象呢?

  其實燕城發生的連環燈塔j殺案的定性從一開始便出現了問題。

  事實證明,連環案只是模仿殺人,也不存在j殺,李明遠與魏大光在殺人前,並沒有對被害人實施侵犯(魏大光的侵犯發生在囚禁期間),只不過是為了模仿的更像一些而已。

  警方對於案件的定性是非常嚴格的,並不是想當然的。

  j殺案,首先發生的是強j的過程。

  而對於強j的判定,一般是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對被害人實行了強迫,有沒有發生行為。

  這些都需要警方的司法鑑定。

  強j罪作為一種比較特殊的犯罪,在一定情況下被害人不起訴就不認為是犯罪。

  但只要起訴,根據婦女兒童保護法,犯罪人如果情形惡劣將有可能被判死刑。另外,刑法明確規定被侵犯人如不滿十四周歲,一律以強j罪論處。

  在耀揚四案中,雖說沒有發現兇犯的遺傳物質,但經過相關鑑定,被害人均被實施過侵犯,下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傷。

  特別是其中有一名被害人尚未成年,兇犯的殘忍變態程度可見一斑。

  從這些資料上看,又有與燈塔案截然不同的一面。

  韓旭由此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兇犯作為一個被模仿的對象,確實有兩把刷子,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個有前科的人。

  因為韓旭從耀揚發生的第一起案中,並沒有發現兇犯存在手生的跡象,也就是說,他在作案時,並沒有任何緊張之類的情緒。

  這是不合常理的!

  要知道任何一個正常的普通人(排除一些神經病患者),在第一次殺人時,都必須克服一個心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