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玉秀 作品

第52章 最後的子彈

許多年之後,面對黝黑的槍口,約翰格里·a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狩獵野狼的那個冰冷的下午。

  積雪很深,但小約翰毫不猶豫地仆倒在雪地裡。

  “我是一塊石頭,我紋絲不動。”

  他摘下手套,捏了一撮雪。

  “我慢慢地把雪放進嘴裡,讓它看不到我的呼出的氣。”

  咩咩羊的叫喊聲沒有讓觀眾打來電話,而是引來了一隻孤狼,小約翰已經架起了槍。

  “我慢慢等,等它靠得更近。”

  狼伏著身子,小心翼翼的朝著被拴住的羊羔走去。

  “我只有一發子彈,我瞄準它的眼睛,手指輕輕地放在扳機上。”

  “開槍,約翰!快開槍,狼已經過來了!”

  約翰的父親小聲催促道。

  “我不會發抖,也不害怕。”

  雪地裡的野狼,正朝著作為誘餌的羊羔撲去。

  ——

  “嘭!”

  約翰格里隨著槍響聲臥倒在地上,他躲在牆後,儘管他個子不高,依舊保持著足夠低的接戰姿態。

  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他只開了一槍,那個人卻開了兩槍。.com

  約翰格里的大腦飛速運轉:他被路燈致盲打出的一槍,至少有6成的把握擊中目標,但對方卻開了兩槍。為的是確定他的位置。

  他沒有冒頭,而是扭頭就走,匍匐離開這裡,他要抓緊時間轉移陣地。

  羅要消失在原地,是因為他已經確定了狙擊手的位置。

  曼哈頓中轉站已經消失了,在所有人反應過來之前,他已在趕去尋找約翰格里,沒有一絲時間可以浪費。

  “只要把槍對準他,扣下扳機就可以了——這事兒我剛剛重複了幾百萬次。”

  當然這次有所不同,從火星街道的巷戰變成了暗殺。

  手槍子彈無論是威力、射速還是射程都不如狙擊槍,即使用【剎那芳華】強化了,也只堪堪夠一半多的距離,瞄準了也打不到人。

  所以羅要的目的是確定對方的位置:一發子彈射擊曼哈頓中轉站,一發朝著槍聲來源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