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詩影紀靳墨 作品

第226章 甕中捉鱉???(第2頁)

  如今瞧見泗水街一普通民宅地下竟然藏著這麼多姑娘,饒是王晟多年辦案早已習慣了這種惡臭骯髒的壞境,卻還是忍不住的倒抽了一口冷氣。心頭的怒火蒸騰燃燒,擰起的眉頭都像是竄攢起的一把鍘刀,恨不得將那個已經死去的人渣拉出大卸八塊。

  趁著夜色,王晟將受害者帶回了京兆尹府,他知道刑部的意思,是想按照上報給他們京兆尹的失蹤案子將這些受害者送回去,可她們這模樣,怎麼送?

  奉權帶隊回刑部後,去見鄒城一。

  鄒城一這幾日一直宿在刑部,已經幾日沒有歸家了。

  “該死的!”

  即便只是聽到奉權的敘述,鄒城一就能想象得到那悽慘的畫面,只是若是男人是因這件事自殺的話,那與劉凌的案子,是否就沒有關係了?

  “也許他不是毒害劉凌的人,但絕對與這件事脫不了干係,最少,製作浮游半日散的草藥,是他購買的!”

  奉權還是覺得,他一定過了手。

  “明日一早,我就去探尋一下泗水街的街坊,看看這段時間以來,他與誰交往甚密。”

  “嗯,辛苦了!”

  “大人嚴重了,這是屬下的職責!”

  翌日,奉權去泗水街之前,先去了趟戶部,調取了兇徒的戶籍。

  兇徒王二,自幼喪父,母親於三年前病逝,其後就一直自己住在泗水街,尚未娶妻,無兄弟姐妹。

  也就是說,王二不是後來搬到泗水街的人,而是一直住在泗水街。

  只是地址……戶籍地址填寫的不是祠堂邊的民居,而是距離祠堂三百米的泗水街東區。

  “他啊,聽說沾了賭,將父母留下的房子都給敗光了,之前一隻住在巷子裡,只是不知道近一個月是走了什麼狗屎運,突然有了錢,不過奇怪的是他沒有買下老房子,而是買了祠堂旁邊的房子。”

  “您別看我們泗水街窮,但房子的排布確是很有門道的,靠近雲嵐街的東區是最好的房子,接近祠堂這邊的房子,就差了些意思,本來之前那王二搬來這般,我們還覺得是他手裡的錢不夠呢,後來發現他花錢那叫一個痛快,一點都不像是沒錢的樣子,我們私下裡就猜,他為什麼不買之前的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