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南菊 作品

第三百零九章 效命與誰


 盜墓不僅在前世判刑,在中國古代,同樣是不被輕饒的重罪。

 據考究,早在先秦就頒佈了禁止盜墓的法律。

 秦國統一六國前的著作《呂氏春秋》中有寫道,對於盜墓,“上雖以嚴威重罪禁之,猶不可止“。

 《舊唐書》,也有多次談到“開劫墳墓“與“十惡忤逆、官典犯髒、故意殺人、合造毒藥、放火持仗“等,是即便大赦也不能釋放甚至減刑的罪行。

 可以看出,禁止盜墓自古有之。

 到了宋朝,同樣頒佈了嚴苛的律法,禁止百姓盜墓。

 “蘇姑娘,這個可不能胡說。”

 她付家就是有一百個膽子,也不敢去掘墓啊。

 “可這根銀針,的確是從墳墓中取出的,且不會超過七天,隨便去道觀請一個天師,都能瞧得出來這個銀針上面佈滿了陰氣,起碼在地下超過三十年。”

 嶽萍雨的臉如菜色。

 終於意識到,這件事情不簡單。

 “林媽媽,這個銀針你你是從哪裡得到的?”

 林媽媽眼神閃爍的看著嶽萍雨,眼珠子轉動幾圈,才開口“是老奴在街上買的。”

 付子宴沉聲道“哪條街?店鋪叫什麼?何時買的?”

 蘇亦欣見付子宴挺聰明上道,往後退了兩步,手挽著田二夫人的手臂,看似是將這件事情暫時交給付子宴審,其實是更好的觀察林媽媽的一舉一動,也是防止她突然就死了。

 這種被人收買,咬舌自盡,服毒自盡的,見過太多。

 “就是陽坡南街,挑貨郎那買的。”

 眼珠子轉那麼快,一看就知是撒謊,不過付子宴也看出來了,懶得和林媽媽墨跡,而是道“母親,林媽媽的兒子不是在莊子上做管事?讓人將他帶來吧。”

 就是這麼輕飄飄的一句。

 讓鎮定的林媽媽破防了。

 “這事跟我兒子沒有關係,都是老僕一人所為。”

 付子宴不是心慈手軟之輩,懂得打蛇打七寸的道理,剛才林媽媽還死鴨子嘴硬,一旦事關她的兒子,立刻就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