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玉 作品

第526章 明月環,相思


  《禮記內則》有云:“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意思是女子滿十五歲結髮,用笄貫之,所以稱女子滿十五歲為及笄,表示她已經到了出嫁的年齡。

  注:笄(ji),束髮用的簪子。

  古時候,人成熟的較早,所以女性出嫁的都很早。

  這女子一等情郎就是七年,轉眼到了桃李年華。

  二十二歲的年齡,放到現在大學還沒畢業,正是風華正茂。

  可別忘了那是神州古漢時期。

  據《漢書·惠帝紀》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算”是當時計徵人頭稅的一種計量單位。

  十五歲以上、五十六歲以下的國民,都要繳納人頭稅。

  每人稅款金額一百二十錢,稱為“一算”。

  五算就是七百二十錢!

  也就是說,如果適齡不結婚,就是違反當時政策,要繳五倍人頭稅的罰款。

  這個罰款在當時可非常高了:

  以整個西漢的糧食均價每石一百錢上下的標準來算,七百二十錢可以買到七八石糧食,至少是一個成年人一年的口糧!

  在那吃都吃不飽的年代,女子承受來自家庭的壓力可想而知。

  更何況,還有各方面的流言蜚語!

  終於有一日,這個痴情的女子妥協了。

  “爹、娘、兄長、嫂嫂,這麼多年我閨中不嫁,連累了你們。”

  女子說完之後,朝著所有家人深深一拜。

  “請再給我三天時間,三天後那人若是再不歸來,就請為我說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