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真 作品

第197 章 如果這一切就是一場夢


  “說的他們都能考上一樣的。”小妖悠哉的說。

  “我們孩子肯定能考上。”錢小小默默回了一句。

  “哎呦,大姐,我是說他們兒子,不是說我們孩子。”

  “你孩子?”錢小小怎麼聽怎麼彆扭。

  “我年紀可比你們大多多了。”

  “去去去去去。”

  “錢老闆?”

  “啊?”錢小小跟小妖聊天,走了會神。

  “我說,要不給金子姑娘家中長輩去封信?”

  錢小小:還沒死心呢,再說了,她也聯繫不上啊,而且能聯繫上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啊,孩子還這麼的小。

  古代的結婚年紀往上提一提就好了。

  “不要以為只有現代社會對結婚年齡有法律規定,古代傳統社會也有的。”小妖說。

  “廢話,我能不知道嗎,早在西周時期,通行的婚齡制是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那時的人們認為,男子三十時筋強骨壯,可以做父親;女子二十發育成熟,可以當母親,這反映了當時人們對生理知識認識水平的提高。

  只不過西周以後,歷代王朝開始逐漸將婚齡的規定降低。

  春秋時期,各諸侯為了爭奪霸權,死的人多了,需要加快人口增殖、增加勞動力和兵源,於是採取了一系列的早婚政策。

  如齊桓公就規定,男子三十成家,女子十五出嫁。

  越王勾踐規定:男子二十不婚,女子十七不嫁,罪及父母。

  漢代也規定,女子年滿十五歲還未出嫁者,就要繳交五倍的賦稅,想要以法律的形式強迫人們早婚,這也造成了很多父母不懂怎樣撫養教育兒女,嬰兒死亡率增高的現象。

  西晉規定,女子年滿十七歲,父母不為其出嫁的,由地方官吏擇配,北齊時甚至曾把雜戶中子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婚嫁者全部徵集服役。

  北周時男十五,女十三以上都要婚嫁。

  唐朝初年,為了緩和社會矛盾,曾對婚齡有所放寬,規定,男子二十娶,女十五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