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笙 作品

第四百六十二章貪心不足(第2頁)

既然兩人發生了關係,王澤晨的父母就勸王澤晨對她負責。

王澤晨找到她,對她說,他可以娶她,但是兩人結婚之後,她必須對王漢飛視如己出,還有,王家的一切將來都是王漢飛的,她未來的子女不可以去王氏集團就職,王家會給她的子女錢,讓她的子女出去創業,至於成功或者失敗,都是她的子女一個人的事,與王家無關。

簡而言之就是一句話,她的子女沒有繼承權,王家的一切都將是王漢飛一個人的。

二十多年過去,時至今日,她仍舊記得王澤晨盯著她的眼睛說出這番話時的神情。

他沒有半分商量的意思,每個字都說的斬釘截鐵。

他沒有半分商量的意思,每個字都說的斬釘截鐵。

如果她想和王澤晨結婚,就必須答應王澤晨的條件,如果不答應,王澤晨不會娶她。

當時,她被生活折磨的不成樣子。

沒錢的日子太苦了。

一家人住在租來的房子裡,房子只有100多平米,白天她要出去工作,晚上回到家還要做家務。

她原本是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可自從家裡破產之後,白天工作被上司訓斥,晚上做家務,父母心情不好,把她當出氣筒。

她每天都活得生不如死。

當時的她,幾乎是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

繼承權什麼的,對當時的她來說太遙遠了。

就算是沒有繼承權,王澤晨也承諾了,王家會拿錢出來給她未來的子女創業,王澤晨從指縫裡漏一些也比她現在的日子過得好。

最重要的是,嫁給王澤晨,她立刻可以擺脫平民區的房子,重新住進豪華奢侈的大別墅,每天出入豪車,還有傭人伺候,再也不用出去工作,也不用自己做家務。

對當時的她來說,嫁給王澤晨是救贖。

可是漸漸的,她的兒子一天一天長大,她在王家待的時間越來越久,她心裡不平衡了。

憑什麼?

她才是王家的女主人!

男主外,女主內,王家的一切都是她操持的,她對王家的貢獻比王漢飛的母親對王家的貢獻要多得多。